南部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保护耕地地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农业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资金。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补贴范围
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衔接机制,引导农民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耕地面积的核定逐步与土地确权面积相挂钩。严格执行“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的规定。尤其要按照财办农〔2021〕11号文件要求,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要取消次年补贴资格,以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地力不下降。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进行审批管理,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时效性,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一)村(居)申报、公示阶段
1、申报备案
村(居)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将补贴对象基础数据信息上传至系统中,完成基础数据的申报备案,并提交申报。
2、公示发布
村(居)通过系统将申报备案的基础数据导出,在村上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公示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公示结果的申报数据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进行公示确认,并上传公示图片,完成村级申报数据公示。
(二)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公示阶段
1、调查核实
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村(居)提交的补贴数据进行调查核实,每村(居)核实户数应不少于3户,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录入“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并进行提交。
2、公示汇总
乡镇(街道)对调查完成后的数据进行汇总并以村为单位对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进行线下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公示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公示结果的汇总数据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进行公示确认并上传公示图片,完成乡镇(街道)数据公示确认。
(三)县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并将抽查核实情况上传录入“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
(四)县财政局核算补贴标准
县财政局根据全县核实汇总的补贴面积,结合省厅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量和上年结存资金量对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进行核算。
(五)县农业农村局确认补贴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系统对当年全县补贴标准进行确认。
(六)补贴金额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补贴金额公示数据进行发布,乡镇(街道)可对公示数据进行公示确认或投诉。
乡镇(街道)对确认的资金公示数据在乡镇(街道)、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对补贴金额进行两级公示确认。
(七)补贴资金结算
县农业农村局对两级补贴金额公示确认后的数据进行补贴结算申请。
(八)补贴资金发放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南充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金保网)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中。补贴资金发放失败对象,各乡镇(街道)、村(居)要重新核实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并通过金保网失败重发功能进行再次发放。因原享受对象死亡、社会保障卡无法正常使用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成家庭其他成员的,通过金保网进行特殊人员备案后再进行失败重发;因五保户死亡无法正常兑付补贴资金的,通过金保网进行失败人员申报作废,并由所在村(居)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对应资金作为项目当年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使用,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农户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补贴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政策引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涉及面宽量大,倍受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指导,扎实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明确补贴政策和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精准实施,数据准确
各乡镇(街道)、村(居)要严格按照项目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进行基础数据申报,对不予享受补贴的对象要坚决予以剔除,特别是对撂荒二年以上的耕地要建立台账并督促农户积极复耕复种,不予复耕复种的要依法依规取消补贴享受资格。补贴基础信息要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投诉信息进行调查处理,针对基础数据有误的要及时联系本人进行信息核准修改,确保数据准确,补贴无误。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各乡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17-5367350,县财政局0817-55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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