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办理流程(资料)须知
一、前提条件
1、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受理协议登记离婚,即双方完全自愿,且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
申请离婚,从申请之日起,有30天冷静期,30日满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限为第31天至60天,超过申请日60天的,需重新申请。
3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
2、如果只是一方愿意,另一方不愿意,或者是双方没有就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只能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判决离婚。
二、基本要求
1、双方亲自到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
(3)双方协商一致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或草稿)。
三、分类办理
1、全市通办(南充市内户籍人员,可在市内任何一个县市区申请办理)
2、全省通办(南充市外、四川省内户籍人员)。双方均不是南充市的人员,任何一方户籍为南充市外、四川省内的人员,持有省内县(市、区)居住证,原结婚证为正常办理的(非补办、补领的)可在居住地办理。
3、跨省通办(四川省外,辽宁、山东、广东、重庆户籍人员)。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户籍现在四川省内居住,且办有居住证的正常办理结婚证(非补办、补领)人员可以在四川居住地跨省办理离婚登记。
特别提示:持补领、补办结婚证的人员暂无法全省、跨省办理离婚,需回原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离婚登记。
咨询电话:0817-5525066 南部县婚姻登记中心
地址:南部县致远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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