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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2978/2023-0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1-08

南部县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办理流程(资料)须知

时间:2023-01-08 | 来源:南部县民政局


一、前提条件

1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受理协议登记离婚,即双方完全自愿,且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

申请离婚,从申请之日起,有30天冷静期,30日满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限为第31天至60天,超过申请日60天的,需重新申请。

3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

2如果只是一方愿意,另一方不愿意,或者是双方没有就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只能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判决离婚。

二、基本要求

1双方亲自到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

3)双方协商一致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或草稿)。

三、分类办理

1全市通办(南充市内户籍人员,可在市内任何一个县市区申请办理)

2、全省通办(南充市外、四川省内户籍人员)。双方均不是南充市的人员,任何一方户籍为南充市外、四川省内的人员,持有省内县(市、区)居住证,原结婚证为正常办理的(非补办、补领的)可在居住地办理。

3、跨省通办(四川省外,辽宁、山东、广东、重庆户籍人员)。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户籍现在四川省内居住,且办有居住证的正常办理结婚证(非补办、补领)人员可以在四川居住地跨省办理离婚登记。

特别提示:持补领、补办结婚证的人员暂无法全省、跨省办理离婚,需回原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离婚登记。

咨询电话:0817-5525066  南部县婚姻登记中心

地址:南部县致远路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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