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婚姻登记(结婚登记) 办理流程(资料)须知
一、全市通办(南充市内户籍人员,可在市内任何一个县市区申请办理)
1、双方属于未婚登记结婚的。
(1)条件:男女双方亲自到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
(2)需要携带的资料: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三张大二寸红底合影照片。
2、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复婚)。
(1)条件:男女双方亲自到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
(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离婚手续即可。离婚手续有三种,第一种是离婚证,即在民政局办理的,或者是(2006年4月28日之前)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第二种是在法院办理的调解书;第三种是在法院办理的判决书和该判决书的生效证明。
3、一方或双方丧偶再婚的。
(1)条件:男女双方亲自到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
(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丧偶证明即可。无丧偶证明的,也可在由派出所在当事人户籍信息婚姻状况栏内变更注明“丧偶”即可。
二、全省通办(南充市外、四川省内户籍人员)
双方均不是南充市的人员,任何一方户籍为南充市外、四川省内的人员,可在居住地办理。
1、持有省内县(市、区)居住证。
2、满足条件第一条所列三种条件之一的要求。
三、跨省通办(四川省外,辽宁、山东、广东、重庆户籍人员)
国家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试点到2023年5月31日结束。
以上五个省市的人员可以跨省办理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人员一方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户籍,现在四川省内居住,且办有居住证。
2、双方需要满足条件第一条所列三种条件之一的要求。
咨询电话:0817-5525066 南部县婚姻登记中心
地址:南部县致远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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