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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解读

时间:2023-07-03 | 来源:南部县政府办

一、修订背景及经过

2019以来,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事项等政府决策事项,国、省、市相继制定完善了程序制度。我20171223日印发的《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南府发〔201718号)已过有效期

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代县政府对《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起草形成了《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经广泛征求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并公布

修订依据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

(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委办〔20212号)

(四)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南府发〔202250号)

《中共南部县委办公室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部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委办发〔202135号)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南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共四章五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共12条,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管理和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章决策程序,分六节,共38条,规定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六个决策程序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决策执行与调整,共6条,规定了决策事项的执行、决策后评估及对决策事项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附则,共3条,规定追责问责、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参照执行及本规则的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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