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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0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29 | 来源: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人民政府于625印发了《南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0年)》。为保障规划落地落实,现就起草背景编制依据、主要内容等重要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南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南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对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县于2023年初全面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编制依据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五章节。第一章: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对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基础条件、存在问题和机遇挑战进行全面分析,准确把握创建形势,为创建工作提供依据。第二章:规划总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展现特色,统筹兼顾、分类实施,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以2022年为基准年,科学谋划近期、远期目标,指导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第三章:规划任务与措施。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科学谋划重要任务和针对性措施,力争早日建成“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群众满意认可”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第四章: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围绕南部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结合南部县“十四五”时期实施的重大项目,坚持发展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建立项目储备库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动项目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转化。第五章: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加大资金统筹、推广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参与等五方面措施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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