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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部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12

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2 | 来源: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府发〔2022〕6号

南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

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委员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部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县政协

十五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委员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议案、重点提案落实率为目标,以提升议案、重点提案办理质量为主线,将议案、重点提案落到实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

依法办理、实事求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对议案、重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不得敷衍应付,凡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得拖延;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许可、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 

执政为民、注重实效。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生活联系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议案、重点提案落实率,使人民群众受益,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议案、重点提案内容涉及部门、单位职责的,由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负责办理;涉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的,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

三、组织实施

(一)关于解决砂石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保供矛盾的议案

1.工作目标

(1)聚焦统筹发展,抓好全域规划

工作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统筹河道和旱地砂石、山石矿料、建筑垃圾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多措并举解决砂石原料来源单一、供量不足等问题,有效解决砂石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保供的矛盾。

工作措施:

①按照《嘉陵江南部段2022-2025年采砂规划》要求,科学制定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河道砂石开采,确保2022年砂石开采量不超过100万立方米,2022年至2025年采砂总量不超过4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经开公司)

②编制《南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在桐坪、小元、西水、石河等地合理规划旱地砂石料场,确定旱地砂石资源及山石矿料的开采经营主体,规划建设标准化加工厂房。至2025年,新增经营主体2个以上,年新增砂石量50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③编制《南部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21-2035年),规划建设标准化加工厂房,年产砂石量30万吨。(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④积极拓展县外砂石来源,探索建立砂石外地供应基地,力争与其他县(市、区)建立砂石点对点供应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砂石内输渠道,形成砂石输入供应圈。(责任单位:县经开公司)

⑤探索依托国有企业建立砂石专项储备,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民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核量定向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开公司)

⑥加快推进涌泉砂石加工厂、富利砂石加工厂建设,增加砂石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部生态环境局、县海事处、滨江街道办事处、富利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公司)

完成时限:第1、3、6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第2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4、5项长期坚持。

(2)聚焦行业优化,配套政策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制定出台砂石领域相关优惠政策,指导协助企业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回收利用行政许可,优化行业营商环境,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工作措施:

①制定出台《南部县颁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方案》,通过出让一批建筑用石料矿业权,有效缓解砂石供需矛盾,并修订完善《矿业权审批办事指南》,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

②协助县内矿业企业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融资,支持企业解决发展资金缺口问题。(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第1项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第2项长期坚持。

(3)聚焦执法检查,强化依法监管

工作目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破坏环境、非法经营、非法运输、价格违法、不服从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顿建筑砂石市场,稳定销售价格,还利于民。

工作措施:

①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非法采砂、破坏市场犯罪线索,严格执行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挖沙采石的规定。(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南部生态环境局、县海事处,相关乡镇、街道)

②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市场价格,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和价格秩序;将砂石、建渣生产加工及经营纳入“双随机”管理,常态开展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砂石行业乱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③常态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船舶的排查和治安管控力度,依法打击查处涉砂“三无”船舶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海事处、南部航道管理段)。

④结合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涉砂车辆(船舶)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抛洒滴漏等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依法查处一批砂石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部生态环境局、县海事处)

⑤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不断健全完善情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制度,切实提升打击整治合力。(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南部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第1、2、3、4、5项长期坚持。

(4)坚持生态优先,严守绿色底线

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对关停的采砂场侵占河道岸线的地段持续进行生态修复,科学制定修复方案并严格监管实施全过程,恢复水清岸绿、鸟语花香、和谐共生的美丽自然生态景观。

工作措施:

①持续推进生态岸线修复,编制《南部县嘉陵江岸线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2022年完成已拆除采砂场侵占河道岸线的弥补修复3.5公里、复垦复绿200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南部生态环境局)

②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反馈问题和市涉砂生态环境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南部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海事处、县经开公司)

③加快推进国营标准化砂石场建设,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采砂加工技术,逐步淘汰落后采砂设备、技术、工艺和方法,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提升”。(责任单位:县经开公司)

④加快河道采砂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责任,加强河道采砂总量控制,严格执行采砂“四联单”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全县河道采砂标准化生产、规范化运营、智慧化监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完成时限:第1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第2、3项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第4项长期坚持。

2.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议案的办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及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南部生态环境局、南部地方海事处、南部航道管理段、滨江街道办事处、铁佛塘镇人民政府、大坪镇人民政府、桐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落实办理工作。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议案办理的综合协调;县政府办的姚兵和县水务局的伏来武任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信息综合等日常工作。

3.工作要求

(1)密切沟通,提高办理工作务实性。议案办理过程中或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向人大代表面对面通报办理情况或结果,及时征询人大代表意见并认真组织研究落实。整个办理过程中,议案承办具体负责人至少要与人大代表见面沟通,确保人大代表意见和人民群众需求得到有效落实。

(2)按时办理,提高办理工作时效性。承办单位要对照办理时限要求,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任务,完善推进机制,加快办理落实;对涉及面较广、办理难度较大,确需调整办理措施和时限的,要及时向县人大及相关代表作好情况汇报,经研究同意后分步实施。议案办结后,承办单位要及时按要求作出答复并送达相关人大代表。

(3)务求实效,提高议案办理满意度。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议案的督办力度,按照时间节点、阶段任务,通过定期督办、联合督办、会议督办、通报督办和办理工作“回头看”等多种形式,逐件问效,对办理成效不明显,在满意度测评中达不到议案办理要求的,承办单位(含协办单位)除限时重新办理外,年终综合目标考核降低相应等次。

(二)关于依法兑现优惠政策,助力招引企业发展的重点提案

1.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工业强县、产业兴县”发展战略,聚焦工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资金筹集、审核、兑付工作方案及流程,及时兑付2018年以来尚未兑付的优惠政策资金,保障新招引项目优惠政策资金及时兑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2.具体举措

(1)梳理兑付额度。由县经合外事局负责,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由县政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资金数额、兑付条件以及各企业履行招商引资协议约定情况。审核各企业是否认真履行招商引资约定协议,在投资强度、建设进度、产值税收等方面是否达到兑付要求,报县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兑现工作组审定。

(2)筹集兑付资金。坚持“管委会+经开公司”发展模式,将经开公司等经营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收益用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县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1亿元的工业发展资金,分季度拨付,专项用于招引企业优惠政策资金兑现。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有关政策资金,确保能有更多的资金用于优惠政策兑现。

(3)兑现优惠政策。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出优惠政策资金拟兑付方案(分步完成2018年以来有关企业应兑付资金的兑付,其中6月底前完成40%,力争12月底前全面完成),组织商务经信局、财政局、经合外事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报县委、县政府按《南部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要坚持兑现与监管并重,深入推进“双兑现”工作,严格按照招商引资协议约定事项及时依法兑付优惠政策资金。

3.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商务经信局、经合外事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开区管委会,由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何小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点提案的日常办理及综合协调工作。

(2)强化协调联动。县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商务经信局、经合外事局等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做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要加强协作配合,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强沟通,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

(3)强化督查督办。由县目标绩效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的时限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和阶段任务,定期开展督查,务必确保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的时效性,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落实过程中敷衍了事,导致兑现不及时、对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三)关于加强晚熟柑橘管护,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的重点提案

1.工作目标

围绕产业需求,着力招强引优。2022年,力争招引龙头企业1家、业主大户11家、培育本地新型经营主体4家,承包晚熟柑橘产业园管护面积2.5万亩。围绕基础建设,提升管护品质。投入资金3.4亿元,统筹推进柑橘产业基地水肥一体化建设、晚熟柑橘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长坪山晚熟柑橘现代农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夯实晚熟柑橘产业管护基础。围绕粮经统筹,提高经济效益。2022年,开展低效林腾退项目3500亩,果树密改稀1500亩;在三条产业线通过复种、间种、套种等方式发展果套豆1.5万亩、果套菜4000亩,实现亩均增收600元。

2.重点工作

(1)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定水镇、东坝镇、八尔湖镇等乡镇建设水肥一体化智慧灌面1.3万余亩,并配套建设水泵站、高位水池、输水管道等附属设施;在火峰山至长坪山产业线上建设晚熟柑橘现代农业园区1万亩,新建产业路12公里、山坪塘4口、蓄水池5处,完善产业硬件设施。

(2)加强管护技术指导。大力培育技术示范户,每个晚熟柑橘产业乡镇培育2-3户技术示范户,带动发展产业。组建“首席专家+行业专家+土专家”的县级专家技术服务队伍,按照《南部县柑橘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根据晚熟柑橘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季节、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县级管护技术培训3-4次。4月中旬,在大王镇大井坝村晚熟柑橘产业园召开管护示范现场会,并聘请省市农科院专家现场开展产业园肥水管理、合理间作、病虫防治、整形修剪等关键技术培训指导。

(3)加强品种品牌建设。用好用实地方特色区域品牌“升钟福果”,培育柑橘新品牌6个,完成“三品一标”认证11个。综合运用改品种、改树形、改土壤,减密度、减化肥、减农药等措施,对老果园、密植低产园进行改造,2022年,在楠木镇、东坝镇示范性推广明日见、明日行、阳光1号等新品种1000亩,到2025年,全县低效晚熟柑橘品种全部有序腾退。

(4)强化产业风险防范。推广晚熟柑橘果树、果实、试点价格指数3种特色保险,落实保险价格50%的政策补贴,确保2022年参保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有效解决业主和群众的后顾之忧。

3.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的南部县晚熟柑橘产业园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晚熟柑橘产业管护安排部署、沟通协调、体制创新等工作。大力推行产业线上建党委、产业乡镇建总支、产业村建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组织保障、综合协调、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抓实晚熟柑橘产业管护工作。

(2)明确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是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护规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履行晚熟柑橘产业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管护管理等工作;业主(户)是晚熟柑橘产业管护的主体,负责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3)逗硬目标考核。由县委农办会同县委目标绩效办建立晚熟柑橘产业管护考评机制,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严格逗硬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因产业管护不力等原因,造成产业大面积死亡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关于规范县城区停车秩序的重点提案

1.工作目标

聚焦城市道路“城区停车位配建不到位、车辆乱停整治不到位、文明宣传引导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专项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治理,使城区停车位配套建设趋于合理、完善,机动车及共享单车、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区市民遵纪守法和文明出行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有序、畅通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2.重点任务

(1)科学推进停车场建设。一方面,推动生态停车场建设,由自规局负责,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配合,根据城市发展和区域布局需要,超前规划建设生态停车场(包括在建中的满福文旅新城),用以解决今后的市民停车问题。另一方面,抽松老城增建车位,由住建局牵头,城发公司具体负责,充分利用城区更新改造腾出的空间资源,新建红岩子停车场、城北停车场2个,提供车位200余个。

(2)合理开辟公共停车位。一是科学划设停车泊位。由交警大队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逐条清理城区街道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在城区次干道科学划设公共停车位。二是合理开辟潮汐停车位。由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在人口居住密集的区域开辟潮汐停车位,供车辆夜间(晚上7时至次日早上7时)限时停放,坚决制止车辆在上下班或上、放学高峰期停放。三是推动机关停车位对外开放。针对国庆、春节等节假日,鼓励将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停车场(操场)有序开放,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

(3)深化道路秩序大整治。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由交警大队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运管局、相关街道办配合,在城区集中开展整治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采取违停拖移、贴单处罚等方式,集中整治城区道路及医院、学校、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人行道上车辆违法停放行为;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的通告》规定,严厉查处大货车、工程车、商砼车超限、超载、超速以及驶入禁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由交警大队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运管局、相关街道办配合,深入开展文明出行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驾校、进单位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交通法规意识和文明素养;并加强重点路口文明劝导,纠正教育、曝光处罚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三是实现智慧管理。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交警大队、住建局、相关街道办配合,将车辆停放管理融入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停车泊位管理收费综合数据平台。 

(4)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定出台《南部县城区街道停车差别化收费管理办法》,按程序依法落实城区道路实行有偿停车服务,并加强停车收费宣传引导,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同时,对路面停车位、路外停车场的收费价格,根据使用率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居民住宅小区地下闲置停车场的充分利用。

3.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提案办理的统一指挥、协调,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赵晟任组长,相关协办单位为成员的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2)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努力打造“环境整洁、秩序规范、通行畅通、治理有效、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3)总结提升,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提案办理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常态开展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巩固提案办理工作成效。

(五)关于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工业发展软实力的重点提案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改革理念,坚持“最多跑一次、跑多次为例外”的原则,依托政务服务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在招引企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打通政企服务“最后一公里”,着力打造满意的法治、创新、廉洁和高效政府服务新形象,提升我县工业发展软实力。

2.工作举措

(1)强化集中办公。一是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由县经开区管委会与县行政审批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南部县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分中心的通知》,建立南部县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分中心,作为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并从职能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服务专班,为经开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政策咨询等提供办理。二是牵引职能部门入驻园区。将县经合外事局、商务经信局搬迁至经开区办公楼,与县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公司共同集中办公,近距离服务企业。目前办公区正在装修,计划于2022年6月全面完成搬迁工作。三是迁建政务服务大厅。结合全县总体规划,利用“智慧水务”项目,在满福坝新区建设1.2万㎡的“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深化“一窗分类”办理改革,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高效运行模式,力争2022年底装修完成整体搬迁。

(2)加快一体化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经开区管委会、商务经信局等部门配合,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据省市“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指标考核体系,结合全县实际,对政务事项梳理、办件情况、好差评、应用接入、工程审批、数据共享、政务数据目录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法人注册等指标,实现规范系统运行基础、区划及配置正确率达100%,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全域通办”。对涉及公安、税务、司法等8个领域131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实行“全县通办”,推动37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69项事项实现“川渝通办”,与山东省惠民县等地区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三是力求突破“信息壁垒”。由县政府办政务信息股牵头,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力争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减少企业来回跑路。

(3)完善“清单制管理”。一是积极推行“告知承诺”。结合四川省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及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编制全县的告知承诺事项办事指南及告知承诺书模板,服务企业,确保做到从受理到出证“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杜绝另行受理、体外循环和企业“两头跑”的情况发生。二是提升企业办事效率。梳理完善《园区企业政务服务指南》,进一步优化程序、精简材料、缩短时限、降低准入门槛。认真梳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推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联合审批、资料互认”,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创建“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审批实效,使园区企业“落地即开工、准入即准营、竣工即办证”。三是探索推进“容缺后补”。制定《南部县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南部县工业园区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清单》,积极探索推进容缺审批办理机制,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办理目录。针对办事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审批事项,由企业提出申请,综合服务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迅速办理有关批文、证照。

(4)建立涉企服务团队。一是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挂联重点工业企业,县委目标绩效办实时督导,包联单位实时跟进,全程服务。企业可主动对接县级挂联领导或向包联单位汇报交流。对审批中的事项由包联部门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服务“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二是成立“为企服务团”。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全县招商引资过程中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引入企业和重大项目开通VIP绿色通道,提供专业化全程指导,从企业注册、产业政策、投资环境、手续办理等角度,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详细解答,并安排一对一联系人员,做到即来即办。

3.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县商务经信局、行政审批局、经开区管委会、经合外事局、税务局、自规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经信局,高位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工业发展软实力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最多跑一次”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服务办事效率。搭建交流平台,分享工作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巩固“最多跑一次”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企业认知度、知晓率和认同感。

(3)加强监督检查。县委目标绩效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相关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并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改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聚焦重点任务,强力推进“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六)关于构建长效保护机制,推进西河流域治理的重点提案

1.工作目标

以保证西河水流量、治理西河水环境、改善西河水生态为总目标,以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为主抓手,坚持远近结合、分类实施、逐步推进,持续推进西河流域综合治理,着力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享受水环境的迫切需求。

2.重点工作

(1)强化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全面摸清底数。4月下旬前完成对西河沿线场镇现有污水处理厂治理排放情况的地毯式排查,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制定目标、责任、任务、时限等四张清单。二是加快管网建设。以延伸污水收集管网为主要手段,在西河沿线乡镇(街道)场镇新建集污主管道6公里以上,同步加快入户集污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三是及时维护维修。组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常态化排查及整治工作专班,杜绝污水“跑冒滴漏”污染西河水质现象。

(2)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生产线1条、配套西河流域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箱5个、更换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2辆等,提升垃圾处理成效。二是开展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在西河流域辖区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种植大户等地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00个以上,配置分类回收桶200个以上,动态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抓实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在西河流域建设1万亩以上的农药化肥减量示范片和340个农药、化肥监测点,并落实专人统计上报。

(3)强化养殖污染治理。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对养殖户宣传引导,利用村广播、短信,印发相关技术资料、宣传专栏、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技术和政策宣传。二是加强排查检查。对西河流域的3家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是否配套、粪污处理利用是否规范、是否建立粪污处理台账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的跟踪检查。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及时梳理问题类型、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专班专人集中推进整改。

(4)强化岸线管理保护。一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按照《南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到严格规范审批、严格过程监管、严格执法查处。同时,大力宣传在河道岸线自建房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审批不开工。二是坚决打击西河“四乱”行为。依法划定西河河道管理范围,栽设界碑界桩61个和河道管理责任公示牌22个;严格执行涉河建设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等制度,定期开展巡河护河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整改侵占、破坏西河河道岸线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巡查督查频次,坚决打击乱建、乱堆、乱占、乱挖河道管理范围的行为。

(5)强化水质定期监测。定期调度西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常态开展监督性监测,摸清西河流域1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西河流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西河流域治理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推进、检查督办和情况通报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根据本方案明确的总体部署,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可量化的、可完成的、可考核的指标,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各承办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做好提案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3)健全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加强沟通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全年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办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议案、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议案、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体现。议案和重点提案的办理,由分管副县长牵头督办,提升办理效能。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好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责任人亲自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切实做到议案、重点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加强沟通、狠抓落实、主动公开,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议案、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议案、重点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要加强办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办理水平,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注重时限,务必按时办结。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议案、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时限要求,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任务,务必确保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确实需要以年度为阶段办理的,应及时向人大、政协作好情况汇报,经研究同意后分步实施。

(四)严格督办,提高办理水平。县委目标绩效办要加大议案、重点提案的督办力度,按照时间节点、阶段任务,通过定期督办、联合督办、会议督办、通报督办和办理工作“回头看”等多种形式,逐件问效,对办理成效不明显,在满意度测评中达不到议案、重点提案办理要求的,承办单位(含协办单位)除限时重新办理外,年终综合目标考核降低相应等次。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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