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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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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7126F/2023-000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三官镇
成文日期
2023-05-02

三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官镇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6 | 来源:三官镇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驻镇单位:

《三官镇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官镇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全面部署安排,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亲水南部”,提升环境质量,实现富民强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主动作为、突出重点、铁腕整治、合力攻坚,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力打造“平安三官、宜居宜商”的生态三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几年努力,基本解决全镇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力争到2025年,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污染天气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20年下降20%,优良天数达标率85%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镇纳入国家、省、市、县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宝马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场镇区域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场镇及集中供水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高于90%。力争到2025年,全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以场镇大气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实施工程治理、结构调整和严格管控行动,大幅削减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城市扬尘排放总量,确保2025年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 实施工程治理减排行动。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开展砖瓦行业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通过多种措施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在印刷包装、木制家具制造、干洗等行业限制挥发性有机物高污染排放工艺、产品的使用,淘汰一批挥发性有机物高污染排放设备装置。实施场镇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场镇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个100%”,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实施堆场、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行道树、绿化带洒水除尘力度,加强城市森林、湿地、绿化建设。

2. 实施结构调整减排行动。把结构调整作为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以产业、能源、交通为重点实施结构减排。将经整顿、整改仍不达标企业(设备或生产线)列入年度淘汰计划。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大力推进环境友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构建城乡现代交通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绿色交通建设,到2025年,公共交通出行负担率达到30%以上。

3. 实施管理减排行动。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科学有效管理,重点实施四大管控措施,以严格科学管理推进污染减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按照人口密度、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大气扩散条件和环境质量状况,在全县划定污染防治红线、黄线、绿线管控区,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级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督促完善相应机制,建立完善污染源分级管控清单,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保、气象部门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信息会商,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减小重污染天气影响。实施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秸秆焚烧责任,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水平,2023年全镇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实施机动车管控。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省级置换。

(二)水污染防治

以宝马河三官段为重点保护区域,坚持流域综合统筹、系统防治,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水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强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

1. 强化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开展宝马河三官段污染防治攻坚,加强流域生态功能保护,集中整治宝马河三官段流域污染,确保2023年所有流域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加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重点做好场镇排污沟治理,力争到2023年消除场镇黑臭水体。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改造,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23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3年底前,全镇所有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除磷脱氮改造和升级,2023年底前,完成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达到实际处理运行负荷和处理效率要求。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强统筹规划,重点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等强化改造。2023年底前,场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推行污泥处理处置。组织制定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3年底前,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力争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3. 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管理机构,实行饮用水源安全巡查制度,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并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和城乡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安全状况评估、公布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4. 强化良好水体保护。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从严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全镇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现状,确保水质在Ⅲ类以上良好水体稳中向好。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水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和破坏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严格执行《四川省湿地保护红线》,禁止侵占和破坏自然湿地,清理并查处侵占和破坏自然湿地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开展湿地恢复,开展江河、湖泊、水库等湿地生态功能建设。

5. 强化农业水污染整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按照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在2023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督促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散养密集区环境整治。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加强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3年,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实现“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计划),确保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长期保持在90%以上。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到2023年,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2%以上。到2023年,力争全镇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65%以上。

6. 强化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控制宝马河三官段的重点污染行业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制定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推进场镇生活、农业、移动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场镇污水、工业废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推进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促进再生水综合利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促进农废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积极开展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监督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

(三)土壤污染防治

1.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重点区域制定三官镇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摸清全镇土壤污染区域、分布、类型和污染程度。2023年年底查明全镇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3年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动态监控土壤环境质量。围绕农产品种植区、畜禽养殖、涉重企业、场镇建设等重点区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科学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2023年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3年完成省控监测点位设置,2023年实现监测点位全覆盖。建立全镇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

2. 实施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按照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3个类别,科学划定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采取分类管控措施,保障耕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加强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严控污染物排放,确保耕地不受污染,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合理使用轻度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的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监管。把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依据之一,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自2023年起,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检测和修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地块,设立标识,发布公告。

4.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加强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有序开展治理修复。重点治理和修复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习、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污染地块,重点整治重金属污染土地、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有效切断污染传播途径。加强治理修复先行先试,自2017年起,按照土地用途规划及治理紧迫程度,优先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污染耕地和场地开展治理修复试点示范。

三、保障措施

(一)机制创新。各村民委员会、镇级机关、驻镇单位对本区域环境污染防治负总责,逐级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机制,推进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建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加强宣传示范引领,推动全民参与,确保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

(二)资金投入。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培育壮大环境污染治理市场主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环境污染防治市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安排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形成环境污染防治投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统筹整合有关部门资金和项目,深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项目治理。

(三)科技支撑。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加强智慧环保建设,组织产学研用单位实施一批先进性、创新性的环保试点示范工程。科学制定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工程项目技术方案,加快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水体达标方案、良好水体保护方案、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修复规划。制定完成水体达标方案、良好水体保护方案。

(四)考核奖惩。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把“三大战役”实施情况纳入环境保护检查考核内容。以目标责任书为依据,按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激励考核办法,加强对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机关、驻镇单位的年度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资金激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并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资金扣收和等额扣罚。严格落实《四川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对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预警、约谈,对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全镇开展镇村干部和单位负责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对在任职期间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即使已调离岗位也要一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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