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镇综合应急预案(试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全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建共治共享“平安永定”,构建和谐美好社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永定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永定镇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规范,快速反应;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全民参与。
南部县永定镇位于南部县城嘉陵江以东,距县政府约13公里,距东边碑院禹迹寺大佛约14公里,南临谢河,西靠满福,北接阆中。幅员面积30.5平方公里,海拔320—550米之间,居于神奇的北纬31°线上。辖6个村,1个社区,51个村(居)民小组,全镇户籍5998户,人口18929人,其中农业人口17533人、非农业人口1396人。全镇耕地面积21967亩,人均拥有耕地0.62亩。
永定镇地势东高西低,位于大巴山余脉最低处;境内最高点位于赶山寺山,海拔550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偏少;春旱,干旱少雨;夏热,雨量集中;秋短,绵雨显著;冬干,气候温暖;多年平均气温16.7℃;无霜期年平均28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354.9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006.7毫米。镇境内有天然河流3条,水库5座,塘堰117个。
打造县城“菜篮子”,建成县城“后花园”。立足山水田园风光,开发古场、古院、井盐、山水、红色资源,打造川北最美乡村。为我镇乡村振兴,为我县争当全市“三个排头兵”,争创全市经济副中心,打造成渝双城经济区次级核先行区贡献永定力量。
以营建康养宜居为主导,以打造“千年盐乡、红军故里”为灵魂,以花果茶酒醋盐为特色,以农耕、移民、井盐、红色、传统等历史文化为元素,以古镇开发、特色创新和影视基地相结合建设为手段,达到文旅建设、乡村美化、康养旅游、持续发展、乡村振兴之目的。
①建设优质粮油基地。全镇水稻栽插面积近6000亩,常年 产量3500吨;玉米播种面积6500亩,常年产量3200吨;油菜种植面积4500亩,常年产量900吨;小麦种植面积3000亩,常年产量900吨;其他小杂粮播种面积2000亩,产量300吨。
②建设生态养殖基地。认真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措施,在环保和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建设规模养殖场4座,发展规模户8户,全镇年出栏生猪13000头,年出栏家禽近20万只。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现有水产养殖面积200余亩,年水产品产量60余吨。
③建设优质蔬菜基地。以永定村、黄莲村、同心村为主,打造2000亩优质蔬菜基地,建成蔬菜大棚10000平方米。
④同心村久全牛肉(地区知名品牌)
⑤同心村桃园山庄(经营发展中)
⑥黄莲村南部县恒宁种植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中)
辖区内有一条国道G245 横穿镇域东西,另有永(定)洪(山)路、永(定)福(星)路等多条乡道,形成了永定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辖区外同周边的福星、禹迹寺、碑院、谢河、满福、洪山链接。辖区内已经实现村村通、社社通公路,农村客运已覆盖所有村(社区),有碑院、楠木、三清、长坪等发往南部的班车通过 ,拥有南部县城白鹤弯至永定镇的13路公交车,有南部县运输公司发往南充、成都、重庆等地的直达网约车。
辖区内有永定卫生院1家医疗机构,7个村(社区)医疗卫生室。其中永定中心卫生院共有医生8名,护士1名,床位15张。主要医疗设备有:心电仪、B 超机、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肺功能检测仪。能接诊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中医科、骨伤科等相关疾病。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山林火灾等。
2. 事故灾难。包括工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较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较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较大规模的群体事件等。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永定镇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一般突发事件等级以下的突发事件由本镇人民政府负责应对,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由本镇人民政府先期指挥处置。涉及跨镇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
根据永定镇的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我镇作为基层政府对所有突发事件都应当立即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初判情况、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情况,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同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可建议县应急委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本镇应急预案按照综合应急预案(含分类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指导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成立永定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统筹制定全镇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应急管理事项,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全局性风险,研究解
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等重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各类突发事件。
组长:贾力鳞(党委书记)
执行副组长:许艺凡(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月玉琴(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培(纪委副书记)
刘磊(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刘俊(财政所所长)
王俊华(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便民中心执行主任)
邓育华(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罗雪梅(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吴林冲(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磊(党建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亚(永定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高仕文(永定中学校长)
赵洪敏(永定小学校长)
陈海英(永定卫生院院长)
何光华(永定供电所所长)
杜建军(永定供气站站长)
何宗德(永定畜牧站站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副主任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吴林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聂永林、高琳泉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落实镇应急指挥部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镇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调查、 分析、研究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研究拟订应急管理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镇应急指挥部领导开展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应急指挥部领导交办事项。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工作需要,镇应急指挥部设置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组、抢险救援处置组、监测预报及查灾核灾组、治安交通组、转移安置及救灾救助组、医疗卫生组等工作组,视事件种类、规模和应对实际灵活设置相关编组。
1.综合组
组长:镇长许艺凡
副组长:应急办公室主任吴林冲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党建办、财政所
职能:协调和调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快速采购和运送渠道。协调公共关系,提供法律支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后勤保障。收集、跟踪新闻媒体、网络、社会公众等各方面舆情信息;负责新闻稿、公告、信息发布材料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与媒体、公众及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告知;分析事故处置的法律责任,提供法律支持;确保现场实时记录(录音、录像)及时录制和保存;确保应急通讯、信息网络的畅通;负责应急指挥部应急过程中的交通、食宿、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2.抢险救援处置组
组长:副镇长陈帅伍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城镇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
职 能:由行业领域专家及其相关人员协助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为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提供咨询。由突发事件主责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会商研判;统一协调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处置;研究拟订具体处置方案,经现场指挥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3.治安交通组
组 长:副镇长张翔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办、各村(社区)
职能:由应急办出所牵头,会同交通、交警部门、派出所和事故灾难单位负责人负责做好现场管控和交通疏导工作;派出所负责对现场进行管制,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控制隔离;交警中队负责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协调现场交通保障,组织协调尽快
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协调做好公共交通运(输)营路线改线、运力调整等工作。
4.监测预报及查灾核灾组
组长:副镇长任 容
副组长:应急办公室主任吴林冲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中心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
职 能:负责对灾情的调查和监测,联系各村社、联络点 的负责人,上报汇总和核实各项灾情,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5.转移安置及救灾救助组
组长:副镇长周莎
牵头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农民工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职 能:负责组织受影响群众的转移安置,保障受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组织接受捐赠、援助事务;根据需要发放救灾生活物资。
6.医疗卫生组
组长:副镇长罗 敬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永定镇卫生院、各村(居)
职 能:由永定镇卫生院牵头组成,负责统筹专业力量开
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统一汇总向综合组上报伤亡人员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保障各村(社区)、受损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8)舆论引导。积极与县委宣传部门沟通对接,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导向作用,运用新媒体等平台的交流功能和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功能,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正确信息及其影响,做好舆论引导;
(9)资源保障。调集和配置本区域应急储备物资和其他资源,协调发放援助资源,必要时,依法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设施。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政府机关、学校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1. 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结束后,镇现场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建议,由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县应急委或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县应急委或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决定。
(四)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员、技术、物资装备和资金等支持并负责具体实施。
(1)人员安置。相关部门和所在村(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受损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要在短期内迅速恢复灾民的基本生活支持系统,组织做好灾后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2)收集清理、处理污染物。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卫生消毒、疫情监测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清理清除污染物工作,必要时请求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3)恢复重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制订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向县政府报告;及时组织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尽快修复被破坏的基础设施。
(4)补偿。相关部门要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2.社会救助
镇级层面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救助,鼓励和支持公众、社会组织间的自救互助,逐步提高社会救济救助的比重。
按照规定公布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受援区域和接受捐赠机构,提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恢复重建工作捐赠资金和物资。
3.保险
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情况;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和督促有关保险公司赶赴现
场提供定损理赔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在应急工作中因公伤亡人员足额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4.心理干预
高度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及时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减少、消除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必要时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采取心理干预,防止出现灾后群体性心理危机。
5.调查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镇政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评估工作,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应予以配合。对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现场处置能力、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六、分类处置方案
七、应急保障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场所保障
全镇设定应急避难场所1个,即永定中学体育运动场;医疗卫生小组1个,即永定镇卫生院。紧急避险点主要在学校操场及
(二)物资保障
应急物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综合执法办公室配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采购,并加强管理,防 止被盗、挪用、失效、遗失,如有遗失和损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 快速采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维修保养及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各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如车辆、长梯、消防器材、临时包扎所需药品等)必须齐全合格有效,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救灾物资日常储备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点设1个镇级应急物资储备站,7个村居级应急物资 储备点,主要储备物资有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综合保障、个人 防护等四类应急物资。发生灾害事故后储备物资不足时,由转移安置及救灾救助组拟定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临时采购,由治安交通组分运到灾区,由村(社区)负责人签领。也可由镇应急指挥部商议后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调拨救灾物资。
(三)通讯保障
充分利用社会通讯网络,确保救灾工作通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必要时及时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联系做好通讯工作的抢通与恢复工作。在灾情发生后,通信、交通工具、抢险救灾装备首先保障现场指挥组、综合组、抢险救
(四)应急队伍保障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时,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调度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启动预 案,各村(社区)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做出应急联动响应。同时组 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五)交通运输保障
对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征用社会车辆参与应急处置,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持。
(六)医疗卫生保障
由辖区卫生院制定卫生防疫方案,组织好药品、药剂、器材的调运,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菌工作,确保无疫病发生。医疗条件不足时,即时向上级医院请求协助。
(七)治安保障
满福派出所牵头,及时组织疏散、搜救群众,加强险区灾区现场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维护,以及重要场所、物资、重点人群的安全保卫工作。
救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灾的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救灾工作的义务。在应急响应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全力投入救灾工作。
(九)法制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应急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会商,抢险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救灾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等工作制度。
八、监督管理
(一)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微信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救灾意识和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二)培训
镇应急指挥部加强对抢险救灾人员的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演练
镇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村(社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现场处置工作演练。应急演练
包括演练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 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总结经验教训。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各应急工作部门和村(社区)进行监督检查。
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
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附则
本预案实行常规评估和非常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常规评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非常规评估。
本预案实施动态修订机制,随着镇应急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评估结论,及时修订。
本预案经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后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后发布。本预案解释权归南部县永定镇政府。本预案与《南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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