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水务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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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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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部县水务局 |
南部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
公益性事业单位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专项用于水土流失治理 |
1一般性生产建设设项目:1.3元/平方米;2、开采矿资源的、建设期间,1.3元/平方米;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开采量计征,0.3元/立方米;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4、排放废弃土、石、渣,据排放量,0.3元/立方米 |
政府制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财税【2023】9号,川财税【2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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