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财政、税务、人社、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效能、政府采购、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政府信息公开、金融保险、小额信贷、目标绩效管理、招投标管理、地方志、保密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人防办、金融工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志办、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资中心、财政评审中心、人社局、社保局、居保局、机保局、就业局、劳动监察大队、人才服务开发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安委办)、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行政学校等单位。
联系人大、政协、武装、监委以及目标绩效办、编办、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南部调查队、公积金办、人行南部支行、银监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人保财险、人寿保险等单位。
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李磊,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四川营山人,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先后担任营山县交通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县委办主任,南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南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南部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