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牵头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能源发展和改革、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价格工作、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有关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和报送。牵头做好省级开发区设立、省级开发区扩区调位等工作的指导和申报、争取工作。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贯彻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六、负责全县物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平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经营性收费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县级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项目工作的协调、政策的拟订和总体规划。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十四、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国、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县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组织编制全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规划、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方案制订、资金筹集和计划下达;负责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指导铁路专用线建设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潜力调查。

十八、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十九、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统筹掌握、监测全县能源发展情况。负责能源预测预警,承担全县能源行业监测分析;负责电力、煤炭、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全县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

二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

二十一、负责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全县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有关问题。

二十二、争取国、省、市对我县机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机场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负责编制我县机场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按规定申报项目;提出推动全县机场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实施办法。

二十三、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粮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

二十四、承担全县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

二十五、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二十六、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

二十七、拟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拟订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

二十八、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十九、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粮食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培训。

三十、牵头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订促进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县数字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负责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十一、负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工作,跟踪分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三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三、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发改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史小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何周伦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秘股、农经和以工代赈股、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保密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巡审反馈问题整改等一岗双责工作。

杨杰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粮食物资储备股、政策法规股、工业交通股、经济体制改革和商贸股、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对外开放、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巡审反馈问题整改等一岗双责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重大项目推进股、能源环资股、数据股、数据服务中心、长江办、统计及经济运行调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运行监测、环境保护、统战工作、城管创建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巡审反馈问题整改等一岗双责工作。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纪检组工作。

鲜永树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社会发展股、价格收费管理股、价格认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气电项目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巡审反馈问题整改等一岗双责工作。

秦家会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民营经济发展股、党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青妇、信访维稳、档案管理、政协人大提案办理、巡审反馈意见整改、包联帮扶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巡审反馈问题整改等一岗双责工作。

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综合投资股、双城经济圈、阆苍南一体化发展、区域协同发展、县委财经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谋跑争干专班、三件大事、强县扩权赋能改革、园区建设管理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巡审反馈问题整改等一岗双责工作。

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安全信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人事管理、机关党务及工、青、妇等相关工作。

二、综合投资股。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经济运行,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地区开发、川陕革命老区、“一带一路”、嘉陵江综合保护开发、区域协同发展、东西部扶贫协作、特色小镇等政策研究及其项目申报管理。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承担县委财经办日常工作。

三、重大项目推进股。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保障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汇总并发布全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

四、政策法规股。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牵头做好“放管服”“互联网+”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社会发展股。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

六、农经和以工代赈股。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部分农业农村、水利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负责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嘉陵江河长制联络员单位相关工作。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

七、能源环资股。负责编制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国省相关要求做好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负责审批、核准、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做好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电力建设扶贫;负责组织实施电能替代工作;负责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承担全县能源行业监测分析;负责电力、煤炭、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能源保障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订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牵头负责能源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依法主管全县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安全监督管理。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核准、转报、管理争取中省环资类统筹资金项目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八、工业交通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负责转报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负责全面创新创业相关工作。负责转报公路、航运、邮政重大建设项目,申报中央财政性投资。配合协调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铁路建设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铁路营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负责铁路建设工程进度统计、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负责争取国、省、市对我县机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机场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九、经济体制改革和商贸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审查、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的审核、转报和监管;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受理、转报和争取全县棉花、农产品等进出口关税配额;审核、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等工作。

十、价格收费管理股。按政府定价目录制定调整管理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负责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预测预警全县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一、粮食物资储备股。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粮食购销活动。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承担县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积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对县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计划、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牵头、协调、配合涉粮执法部门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战略物资储备、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二、数据股。牵头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相关规划;研究拟订促进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县数字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负责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数据人才建设有关工作。

十三、民营经济发展股。负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工作。跟踪分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维权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维权协调、服务机制,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