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国、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服务平台。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人社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机构领导:

王正伟   局长、局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梁 君   副局长、局党委委员(分工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统计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党建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南部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统计股。联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保局、居保局和斑竹林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

王茂文   副局长、局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福利(劳动工资统计)、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机关财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就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河长制等工作。分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就业培训股、信访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社保局、就业局和玉龙山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

乔  辉   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王晓蓉   工会主席

胡雪萍   县人才服务开发中心主任(主持人才服务开发中心工作。分工负责政风行风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政治、机要、保密、妇女、青年、统战、残联、档案管理、项目建设、城市管理、目标考核管理、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法规、依法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协助梁君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协助王茂文同志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人秘股、政策法规和工伤保险股(南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工作)。

机构设置:

人秘股(信访股、信息统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党务、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

就业培训股(农民工工作股)负责拟订城乡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相关事件。拟订全县失业保险规划,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全县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管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奖惩流动等政策,制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南部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试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工资福利股责综合管理全县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认定、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负责事业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监督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

基金财务监督股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涉及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管理,编制局机关年度预(决)算,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

养老保险股负责拟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 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负责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综合管理全县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工作。

政策法规和工伤保险股(南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指导;承担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的工伤性质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股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承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