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二、牵头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依规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

七、贯彻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服务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贯彻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指导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拟订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

十一、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进行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以及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负责卫生健康区域协同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民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

十七、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任旭勇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兼任南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

李凯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1)机关日常事务、机要、保密、后勤、议案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接待、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项目申报实施及管理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健康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农民工工资等工作;(3)牵头健康南部战略发展、东西部协作、信息化与网络安全、智慧医院、数字技术、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中医馆建设等项目建设;(4)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计及有关卫生事业调查、普查、审计、医疗救助、联系医保工作等;(5)临时交办的工作。

分管股室:秘书股、项目管理与信息建设股、财务审计股。

联系单位:县人民医院,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盘龙片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医药企业。

王爱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1)医政医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级诊疗、药品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健康科技工作、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医疗纠纷处置、质量强县、民营医院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2)卫生应急、中医药工作、医疗救援和保障、区域协同发展、对口支援、卫生下乡、招生及征兵体检、残疾人康复等;(3)行业医学(协)会管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任职)管理、职工保险及劳动保障、继续医学、专/全科医师培训教育等;(4)干部人事、离退休职工事务、干部保健、三支一扶、双拥及退役军人事务等;(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安全生产等;(6)联系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工作;(7)协助开展无偿献血、采供血管理等工作;(8)临时交办的工作。

分管股室:医政股、中医药管理股、人事股、安全信访股、局机关工会。

联系单位:县中医医院,各民营医疗机构,大桥、建兴片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黄  武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单位:升钟、大坪片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罗小蓉  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1三会一课、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党委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统战、宗教、民主党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2)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科普宣传、舆情监测和引导等;(3)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人口监测预警、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和家庭发展、有关计生调查与普查、流动人口管理、病残儿童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人口计生协会、关心下一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4)临时交办的工作。

分管股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教育股(党建党风办公室)。

联系单位:王家、东坝片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文丕松  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1)行政(许可)审批、放管服改革、政务一体化平台管理、政策法规、依法治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2)牵头行业综合监管、医疗废物处置、医疗三监管、采供血监督、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执法监督等;(3)牵头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乡村医生管理培训、两项改革后续工作、避孕药具发放管理等;(4)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健康扶贫等;(5)临时交办的工作。

分管股室: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联系单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单采血浆站,伏虎、定水片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赵  巍  党委委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分管:1)疾病预防控制、疫情监测、免疫规划、食品安全等;(2)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运动、病媒生物防制、文明城市创建、街长制、河长制、厕所革命等;(3)职业病防治与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等职业健康相关工作;(4)牵头医养结合、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健康工作;(5)临时交办的工作。

分管股室:疾病防控与职业健康股、老龄健康股。

联系单位: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民健医院、康复医院,河东、楠木片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机构设置:

一、秘书股

负责机关政务与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协调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务接待等工作。牵头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卫生健康史志编撰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拟订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管理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经济运行数据的统计和四川省数据决策系统填报,并进行分析与研判。联系医保局和医疗救助工作。承担所属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收支和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预算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审计建议。配合县审计机关对本系统财务收支及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卫生与妇幼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并进行考核、评估和信息收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定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质服务等创建和两项改革后续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落实村医乡聘村用和管理、培训工作。牵头卫健系统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等工作。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体系、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妇幼卫生项目,落实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项目管理,承担避孕药具规范管理职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疾病防控与职业健康股(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县疾病防治、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有关规划、方案、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防控体系,防止流行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专业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防治有关科学研究和社会参与活动。实施疾病、疫情监测和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等疫情信息工作。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的监测。贯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合食品安全部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信息调查、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全民健康教育,牵头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和卫生乡镇(村、单位)创建活动。承担本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街长制、河长制等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政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执行国家医政医管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全县医疗技术事故的委托受理,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协调处置医疗纠纷。组织卫生下乡、征兵体检、残疾人康复、巡回医疗、义诊咨询和无偿献血、输血等社会性、公益性医疗服务活动。牵头落实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医疗行业行风建设、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管工作。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等措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促进县域医疗科技发展,拟订卫生健康科教发展规划、专业人员培养规划、三名促进规划。组织卫生健康科技立项、研发、专利申报、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国省市县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和质量强县中的卫生健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建立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民营医院日常管理。承担社区矫正医疗保障工作。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组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依法对执业医师定期考核,负责指导全县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执业准入工作。落实区域协同、对口支援等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预案,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推进“120”等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指挥突发急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落实救援措施。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组建医疗救援队。牵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提出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落实国省市医改文件精神。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和改革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和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中医药管理股

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管理责任。指导中医药科研活动和科技能力建设。组织和管理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牵头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中药资源的普查、应用、开发和中药材溯源等工作。负责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中医人才培训工作。组织修订中医执业人员执业规范。参与中医药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县、普法宣传、处罚听证、重大问题综合研判、政务一体化平台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两法衔接”等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协调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工作。牵头推进卫健系统“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医疗“三监管”、“治乱减负”、医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职业病体检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执法检查。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等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执法监督稽查,查处违法行为,督办医疗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牵头实施全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组织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贯彻落实中、省、市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落实。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落实计划生育医学鉴定工作。牵头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关心下一代”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项目管理与信息建设股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承担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对系统在建项目进行监督,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牵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项目的论证、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健康服务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健康南部”战略发展统筹工作。牵头卫健系统东西部协作、中医馆建设等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牵头推动智慧医院、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推进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促进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发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宣传教育股(党建党风办公室)

宣传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年度宣传规划、公众健康教育促进的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科普宣传、新闻报道、信息发布、网络舆情处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健康促进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和统战、宗教等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反腐倡廉教育,对卫健系统内涉及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承担卫健系统基层治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档案管理、招聘考录、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岗位聘任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医学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免费教育计划项目实施和三支一扶、藏区“9+3”等工作。承担卫生援外,对外技术、劳务合作与交流。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的办理工作。牵头落实干部保健,工、青、妇和双拥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安全信访股

负责本系统信访、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日常工作,化解信访矛盾,受理群众举报、诉求事项的处置。牵头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督导医疗机构限时办结,限时回复和规范信访案件档案管理。负责系统稳定形式分析,研判信访案件社会影响程度,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牵头对医疗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老龄健康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政策。组织拟订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开展老年优待、老年关怀、权益保护、老龄政策法规宣传、老年协会建设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