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4.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6.负责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罗俊锋(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何文联(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综合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来文来电、印章管理、车辆保障、公务接待、

公文印制、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民主法治、政风行风、目标责任考核、工青妇、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医疗保障工作等工作。

分管人秘股、优待优抚股;联系军干所、光荣院;包联伏虎镇、双佛镇、小元乡、花罐镇、大坪镇、桐坪镇、太霞乡、蜀北办、滨江办、南隆办、满福办、老鸦镇。

易安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管理、企业军转干部政策落实等工作。

分管移交安置股,联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包联东坝镇、河坝镇、八尔湖镇、黄金镇、流马镇。

徐全敏(党组成员):负责乡村振兴结对帮扶等工作。

杨秀华(党组成员):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立功受奖、安全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拥军褒扬股;包联楠木镇、碑院镇、长坪镇、五灵乡、谢河镇。

马沛霖(党组成员):负责拥军优属、双拥创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三支队伍”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两案”办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双拥办;包联升钟镇、升水镇、双峰乡、西水镇、神坝镇、永定镇。

王  冉(党组成员):负责权益维护、政策法规、法律服务、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河长制及生态环保等工作。

分管咨询接待股;包联王家镇、富利镇、铁佛塘镇、盘龙镇、石龙镇、石河镇。

李秀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社会保险接续、转业干部管理服务、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综合性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关爱帮扶基金收集统计和发放、常态化联系和走访慰问等工作。

分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一股、综合二股;包联建兴镇、三官镇、大河镇、大桥镇、定水镇、大王镇、万年镇、宏观乡。

机构设置:

1.人秘股(党建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集体议事制度、签到考勤制度、学习调研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执行和实施;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来文来电、印章管理、车辆保障、公务接待、公文印制、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年报统计、劳资等工作;负责慰问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等工作。

2.移交安置股

负责接收、核实和管理退役军人档案工作;负责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负责计划分配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府推荐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军转干部政策落实等工作。

3.优待优抚股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病残、带病回乡、抚恤关系转移、参战参试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做好优抚对象“两节”走访慰问和年度审核等工作。

4.拥军褒扬股

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安全工作及森林防灭火工作;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拟订全县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烈士评定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和烈士烈属权益保护;负责重点项目的谋划、编报和推进工作;督促落实全县光荣牌悬挂和立功受奖送喜报等工作。

5.咨询接待股

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与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指导和督促乡镇、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矛盾纠纷化解;牵头做好各类来访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网站、市长热线、县长信箱等网上信访事项受理转办和办结上报,整理信访档案资料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河长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工作。

6.双拥办

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双拥创建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做好兵支书、红色宣讲员、志愿服务队“三支队伍”建设;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7.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一股

负责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落实保障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综合性、基础性信息化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牵头做好退役军人数据统计等工作。

8.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二股

负责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符合条件优抚对象按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做好资料收集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按要求申报关爱帮扶基金,并做好资料收集统计和发放工作;牵头做好常态化联系和走访慰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