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科技、体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教育、科技、体育发展和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四)负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六)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科技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

(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职能;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十)负责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民、民营科技机构和科技开发企业,引导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十一)管理技术市场,归口管理科技奖励、科技情报、软科学研究、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以及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教科体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张毅(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科体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主持县教科体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统计基础工作。

敬承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执纪、监督、问责。

 雍春红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教育股、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指导股、县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布局调整;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德育、艺术、健康教育;负责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法制、安全、国防以及禁毒、防邪、防艾、防性侵等专题教育;负责“双拥”工作;负责中小学 (含幼儿园) 教材征订和使用管理;负责校风示范校建设;负责中小学的考试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奖教助学工作;负责课程改革、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成考、自考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杜大成 (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基建股、财统股、县教仪电教站及局机关财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统计工作。具体负责校舍规划、土地征用、学校基本建设及项目工程的管理与推进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财务后勤管理、校园绿化工作;负责对学校、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乡村振兴、教育扶贫工作;负责相关商业活动进校园的监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学仪器、设施设备购置、管理和使用;负责所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黎 ( 局党委委员、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局 长分管党办、人事股、工委秘书股、县教师进修校。具体负责党 建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及教职工队伍管理;负责人才 工作和教育行风建设;负责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 评优”“评先”“晋级”工作;负责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网络意识形态舆情及网络安 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负责教师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及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杨长松 ( 局党委委员、总督学 ):协助局长分管督导股、体卫艺股、县业余体校、信访安全股。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负责“ 普法”、依法治县、依法治校、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体育品牌赛事、竞技比赛、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等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 (含传染病疫情防控) 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安全管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指导教科体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处理;负责教育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所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张莘晤 ( 局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分管县教育工会及机关工 会、妇联、关工委、秘书股、民成股、科技股、县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办文、办会及接待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平台运行及校车管理;负责意识形态、统战、宗教工作;负责创国卫、文明城市创建、河长制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对外宣传媒体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发展高科技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及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 资助、学生营养餐工作;负责资助、捐赠工作的审核;负责所分管领域的信访、安全、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机构设置:

(一)秘书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宣传、网络、舆情防控、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创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大院内的管理和安全;负责河长制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中小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指导高完中标准化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艺术教育、健康教育、防邪教育、禁毒防艾教育、防性侵教育、国防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考试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征订和使用管理;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指导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基本建设管理股。组织拟订本系统项目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本系统教育科技体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舍危房的检查鉴定,提出校舍危房安全整改排查建议;参与全县中小学校土地征用,教学用房与宿舍布局规划;监督管理全县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校舍档案和基建档案管理;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基建统计工作。

(四)教育督导股。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直属单位等办学机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与检查指导;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的聘任、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科学研究;负责本系统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承担南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民办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教育的评估验收和学历认定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和设立教育基金会审查;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学校校车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成人教育指导和实施工作;负责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许可;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六)科技管理股。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以及信息化、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协助上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作;组织指导企业技术创新试点示范高中;管理我县科技计划工业项目,对县内工业重大新上项目、技术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重点提出意见;管理全县科技外事,组织科技项目对外招商工作;统筹协调科技兴农工作,实施农业科技革命行动计划,研究提出农业及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科技兴农计划项目;协调农业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开发、实验、示范推广;促进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指导科技扶贫;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普及及星火计划人才培训;提出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及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产业的发展;指导协调涉及人口、中医药卫生、资源、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综合科技工作,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示范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

(七)体育卫生艺术股。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艺术教育、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指导、督查、评估全县学校音、体、美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各级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比赛、交流等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校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中考体育考试工作;负责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优秀运动队的布局和检查评比;负责开展学生体育竞技活动,发现、培养、选拔体育后备人才;负责登记运动员的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八)财务统计股。组织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筹措、教育科技体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措施和办法,监督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局机关年度预(决)算;负责学生公用经费、食宿生生活补助费和职教学生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监督管理学生资助和贫因学生贷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科技体育事业经费;承担全县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指导农村学校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和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负责相关商业活动进校园的监管工作。

(九)人事股。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聘任、培训、考核、交流;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县教师选聘工作年度计划;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师继续教育及教职工招聘录用、调配交流、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

(十)信访和安全管理股。负责本系统的安全和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和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上访工作、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建设;编制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工作规划,督促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协调并督促落实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公办中小学校车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本系统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

(十一)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指导股。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家庭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学生和教师的心理辅导、测评、筛查、预估和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测评、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家庭教育现状调研、监控和科学研究。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及群团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党建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教育深化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