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按权限研究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

二、统筹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领导和支持镇纪检监察、人大、群众团体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参与直接涉及本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协调涉及本镇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

四、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和助老助残等民生保障政策。

五、负责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辖区内社会管理、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信、防邪、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八、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乡村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

九、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管理。

十、坚持党管武装工作,承担辖区内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征兵等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把乡镇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以乡村振兴为核心,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来,推动乡镇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机构领导:

王经纶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宋仕龙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杏儿村。

赵志雄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关工委、老干部、工会等工作。联系邓家嘴村。

袁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镇党委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编制、目标绩效管理、保密机要、档案、机关内务等工作。联系铁佛塘村。

汪永猛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机关效能建设、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联系铁炉沟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

分工负责交通、政法、综治、防邪、禁毒、维稳、人民调解、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基层治理工作,联系许家桥村。

杨振东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分工负责武装、规划、征地、拆迁、安置、自然资源、商务经信、市场监管等工作。联系碧龙场村。

刘丽娇  党委委员、副镇长、宣传委员

分工负责宣传舆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科技、教育 、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无偿献血、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联系贾家店村。

杨   党委委员、副镇长、统战委员

分工负责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场镇建设、生态环境、危房改造等工作。联系后地村。

张重阳 副镇长

分工负责水利、河长制、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移民后扶等工作。联系马鞍村。

吴其海  镇长

分工负责财政、深化改革、统计、民政、残联、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保障(含农民工服务)、城乡医保、政务服务等工作。联系袁家楼村。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区域内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宣传、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乡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指导等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城乡建设办公室。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纠纷调解、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管理、救灾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乡镇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审计室。在镇监察室挂牌。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承担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牵头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服务中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作物种植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服务,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统计和指导签订合同等;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业务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