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发展区域经济。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固定投资管理;负责统计、投资促进、金融和社会经济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负责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六、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开展综合执法。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八、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行政权力赋权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姓名  许博文

职务  乡党委书记

分工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  岳帅文

职务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分工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统计工作。


姓名  杨年斌

职务  乡人大主席

分工  主持人大工作,负责场镇管理。


姓名  赵小宝

职务  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分工  负责组织、人事、宣传、安全、目标考核、老龄、工青妇、内务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姓名  蒋华明

职务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工  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姓名  李  凡

职务  副乡长、政法委员

分工  负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稳定、政法、移民后扶、环湖路建设、乡村规划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姓名  马国伦

职务  副乡长、武装部长

分工  负责武装、疫情防控、卫生(城乡医疗)、文广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耕地保护、农经管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统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工服务、农村财务、固投、环境保护(河长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姓名  姚彩霞

职务  副乡长、统战委员

分工  负责教科体、安全、禁毒、民政及各类保险、劳保。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姓名  姜鹏程

职务  副乡长、乡团委书记

分工  负责国土、水利、住房建设、宅基地管理、交通(路长制)、林业(生态保护)、退役军人事务、乡团委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区域内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宣传、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纠纷调解、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管理、救灾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

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 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乡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指导等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 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

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 负责乡镇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审计室

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承担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八、双峰乡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牵头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双峰乡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作物种植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服务,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统计和指导签订合同等;完成乡党委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双峰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 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工生活服务、子女就学、维权救助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