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村发展规划方案,组织指导好农业生产、产业发展等,协调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保障社会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管理。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一)党委书记:罗学卿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镇  长:何  清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三)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岳冰霞

负责人大工作。分管镇村规划、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含国土)、场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生活饮用水管网建设。

(四)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周  飞

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工作;分管工青妇、老协、老体协、关工委、保密、史志、档案、文秘、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后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镇村振兴有效衔接“五个一”帮扶等工作。

(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  毅

负责纪委监委全部工作。

(六)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镇长:周丕红

负责武装部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应急处突、消防、交通、路长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七)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赵  恒

负责政法工作,分管网监、禁毒、治安、扫黑除恶、司法、诉讼、信访、维稳、大调解、劳务输出、招工、就业、金融信贷、商务经信、招商引资(含电商)等工作。

(八)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周  蓓

负责宣传工作,分管信息报送(含党务、政务信息)、教育、科技、文化(含文物保护、广电)、卫生(含疾控)健康、医保、体育、旅游等工作,负责荷花景区管理及建设。

(九)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彭伟昌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防邪、统战、农业(含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住房建设宅基地审批、水利、村(社区)财务、镇村项目库建设兼项目报账员。

(十)副镇长:谭碧凯

分管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河长制、镇村环境综合治理(含秸秆禁烧)、场镇综合执法、统计(含固投)、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食药监、质监)、民政、残联、居保(农保)等工作;负责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协助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厕所革命。

(十一)副镇长:廖伟宇

分管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林业、统计(含固投)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关工委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人事、编制管理、党员发展及相关宣传工作等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

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村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指导等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及河长制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镇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审计室,在监察室挂牌。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八)流马镇便民服务中心(流马镇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牵头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流马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作物种植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服务,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统计和指导签订合同等;完成党委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流马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流马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流马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流马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