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部署落实;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基层治理工作、辖区内信访工作的稳定、满福新区项目建设工作的落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鲜林波(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杨东荣(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何洪波(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分管办事处机关内务、拆迁和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王若存(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工负责党建工作办公室、指导社区建设办公室、满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组织、人事、人才、工会、政协、老干部、群团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杜坤(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纪委监委(审计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李雨蔚(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工负责满福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宣传、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水务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幸卉梅(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工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满福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赖启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工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分管综治政法、乡村振兴战略、城市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环保环卫及河长制等工作。联系满福派出所、满福司法所。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蔡荀(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分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武装部工作。分管武装、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防汛抗旱、食品安全、交通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雍雪松(办事处副主任):分工负责财政所工作。分管财务、安置还房等工作,联系驻街道办事处的所有金融机构。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罗汉林(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拆迁、还房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及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政策传达、会议统筹、目标考核、制度建设、印章管理、总务后勤、青年等工作,对接县委办人大办、县政府办、政协办、团县委等部门。收发传达、政务内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执行监督等日常内务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基层党建、基层组织建设、党费收缴、妇联、街道办人事等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等部门。

3.指导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指导社区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工作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参与宣传、扶贫开发、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织以及业委会的备案服务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专干等各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扶贫、社区服务、民政、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对接县民政局、残联。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6.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纠纷调解、来信来访、防邪、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7.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实施乡村振兴和农村改革、“三大产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实施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森林防火、秸秆焚烧、城乡水务、河长制办公室等工作,统筹衔接县发改局、自规局、住建局、房管局、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河长办等部门相关事务。        

8.财政所

负责组织财政收入、“一事一议”项目、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等事务、农村财务核算、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等事务,参与安置还房工作、街道本级(所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决算、财务核算、税收征缴(非税收入)、强农惠民资金、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管理、强农惠民资金、项目资金的审核、兑付,干部工资福利的发放、费用代扣代缴,做好银行结算和现金收支,做好支出单据的复核、台账、报销和交接。

9.监察室(审计室) 

主抓案件查办和纪委信访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2436500信访件的处理,负责对政府信访件进行交办催办督办,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村级财务村务公开、便民服务中心和干部到岗等相关情况检查、纪检员培训、干部婚丧喜庆报备,协助案件查办、信访件办理。

10.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军人事务等业务工作,对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1.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公开热线、来访投诉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等工作。

12.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农技推广(驻村农技员)、农机管理、农作物保险、面源污染等工作。对接县农牧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