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定本镇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及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5、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强化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建设文明小区,驱邪镇恶,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安。    

7、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工作规划,抓好全镇精神文明工作。

8、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侨、物价、公安、国土、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9、组织好资源、技术、人才的开发工作,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10、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各行各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11、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同企业之间的关系。

12、指导村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13、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一)党委书记:罗霄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文静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统计工作。

(三)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周德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老协、关工委等工作;联系下窑坝村。

四)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杨智

分管基层党建、人社(组织人事)、信访维稳、乡村振兴、便民服务中心、群团、工会等工作;联系陈店村。

(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浩海

分管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磨刀石村、黑竹林村。

(六)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兼副镇长:吴洪庆

分管武装、教科体、文广旅等工作;联系店儿粱村。

(七)党委委员、副镇长兼统战委员:杨宇

分管统战、宗教、村级农村财务(含村账镇管)、水利、防汛减灾、气象、移民后扶、电商、场镇管理等工作;联系武圣宫村。

(八)党委委员、副镇长兼宣传委员:范毅

分管宣传(网络舆情信息)、民政、残联、医保、居保、农保、劳务输出及劳动登记、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联系城东村。

(九)副镇长兼政法委员:严强

分管政法、综治(大调解、禁毒、防邪、网格化管理)、卫健(含疫情防控)、安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道路交通、渡口管理、阆南管道建设)、国土、林业(含森林防灭火)、村建等工作;联系射洪庙村。

(十)副镇长:高垒

分管乡村振兴(含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含河长制、污水处理厂)等工作;联系上柏庙村。

(十一)副镇长:何东航

分管党政办(后勤保障、党政信息公开)、大农业(产权制度改革、农作物保险)、协助镇长分管统计(含各种普查、固投)、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碾盘场村。

机构设置:

(一)谢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各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全镇各类文件、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镇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镇党代会、人代会、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及镇党委、镇政府日常的文书处理;负责对镇级机关各党委、站所、各村委会送交镇党委、政府的各类文件的文书处理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围绕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负责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传递和上报工作;负责对镇党委、政府工作报告、镇党代会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办,对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等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做好全镇重要会议的统筹、镇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镇党委、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系等服务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的召集、协调等有关事宜。

(二)谢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村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村班子建设,指导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争先创优、表彰激励、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宣传、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谢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综治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辖区政法综治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辖区内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问题;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村党支部、调解会及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政治综治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政法综治工作的其他事项。

(四)谢河镇民政所(民政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领导做好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负责对本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拟定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决策、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谢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对接和受领上级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任务;负责全镇乡村振兴工作调查研究、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材料上报、典型收集、工作总结表彰和信息宣传;协助各村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谢河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参与制定与我镇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执行各类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环境统计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包括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等制度;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生活、农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谢河镇财政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负责对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 谢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指导各村便民服务站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谢河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开展对区域范围内的国有、集体、服从制企业、城乡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供参保职工缴费查询账户查询;进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办理劳动保障事务,就业援助,用工登记,求职登记,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服务;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征发放和年检、失业保险金申请和发放;提供培训信息,受理培训登记,疏通培训渠道;收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空岗信息,进行网上匹配;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关心帮助特困群体就业,办理就业帮扶证;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和待遇查询;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协助县劳动保障部门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检查。

(十)谢河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包括技术和作物种植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服务,种植养殖技术指导、农产品安全等工作;负责水土整治、水利设施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