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乡村发展规划方案,组织指导好农业生产、产业发展等,协调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保障社会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和执 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管理。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韩强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张阳明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斯冰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何鹏岑

分管党的建设、两项改革、组织人事、老龄工作、关工委、青年妇女、未成年保护、人才、地方志、党报党刊征订发行、机构编制、政府内务、扶持村集体经济。联系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蒋鹏飞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平安建设满意工程、信访、目标绩效考核、行政效能、政务服务,联系镇纪委办、镇信访维稳办、镇便民服务中心(含便民服务站)。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鞠燕琴

分管政法、司法、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夜间巡逻、普法、法律援助、民政、村级财务政务公开、残疾、敬老院、救济、文教、体育、卫生健康等,联系镇社会治理办公室、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镇信访维稳办、学校、医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李旭

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小城镇建设及管理、国土、自然规划、农村建房,500千伏变电站项目。联系镇依法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副镇长:李锟

分管交通运输、交通战备、路政建设、高速铁路、生态环境、河(湖)长制、农业面源污染、污水处理、工业信息化、商贸、物流、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市场监管、民营经济、知识产权、政府内务、统计、邮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等部门工作,联系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生态环保治理办。

副镇长:杨阳

分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后续工作)、农业农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旅游及文广旅、水利、林业、农电气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涉农重点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涉农惠农补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交易、政策性农业保险、畜牧水产、生猪养殖产业、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兼任应急办主任)、安全(森林安全及其他安全)、防汛减灾救灾、食品安全监督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所长:赵星

负责镇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斯冰同志抓好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农村财务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监管、财政所出纳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包括收发文件、会务筹备、机关内务管理、文件材料撰写、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人才管理、组织人事工作等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产业推广、经济发展、乡村规划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农村财务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监管、财政账务审核、专项资金拨付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村级财务账务“七公开一曝光”、妇女儿童、民政、残联全面工作,主抓扶贫济困、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农技农机、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面源污染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退役军人、劳动保障、城乡医保及报账、居民养老保险、卫生健康、广播网络、卫生计划、文化发展等工作。

纪委办公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生态环保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要点,主抓秸秆禁烧、城镇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