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扶贫开发、计划生育、乡村振兴等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梁茂生(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何献峰(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民政、村务公开、水利、残联、城镇住房、场镇建设、武引工程、人民调解,农业(农牧渔),粮食安全分管农业中心办公室。

何长松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组织、宣传、人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青妇及群团、档案、干部管理、脱贫攻坚、两协一委目标考核、办公室及机关后勤内务等工作

刘小龙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信访维稳

曹茂东党委委员、副乡长兼武装部长:负责人武工作,分管脱贫攻坚乡村财务、审计、债务控制、一事一议、工商及企业等工作分管财政所

范毅龙(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分管自然资源、国土、交通、统战。

弋兆年(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上挂人社局

王志诚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分管乡村振兴、林业、安全生产、住建、危房改造、综治、食品安全、扫黑除恶、禁毒防邪、应急抢险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周海霞(副乡长):分管环保、河长制、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统计分管环保办

吴学莲(副乡长):任财政所长兼出纳,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负责农业中心农机岗位工作及村级财务分管农民工招工系统,分管“两保”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农民工就业服务。

任  杰(便民中心主任):负责便民中心日常事务管理、电子政务、行政审批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包括收发文件、会务筹备、机关内务管理、文件材料撰写、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人才管理、组织人事工作等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产业推广、经济发展、乡村规划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务管理及政府采购、农村财务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监管、财政账务审核、专项资金拨付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村级财务账务“七公开一曝光”、妇女儿童、民政、残联全面工作,主抓扶贫济困、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农技农机、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面源污染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退役军人、劳动保

障、城乡医保及报账、居民养老保险、卫生健康、广播网络、卫生计划、文化发展等工作。

纪委办公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生态环保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要点,主抓秸秆禁烧、城镇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