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共永定镇委员会领导本镇党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永定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本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制订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四)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实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和水平。

(七)负责辖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八)加强镇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开源节流,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九)拟订乡村建设规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公用、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精神文明、文化旅游、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一)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推动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贾力鳞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许艺凡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杨中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大调解工作。 

黄 兰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工负责党建。具体为:组织、人事,保密工作,工会,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党委信息报送、政府信息报送及政务公开,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分管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何 杰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监察室主任 

分工负责纪检。具体为:纪检监察、监督检查,保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反腐败,廉洁扶贫,巡察,意识形态监督,审计,干部考勤,工作督导等工作。分管机构:纪委办公室、审计室。

张 翔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分工负责武装、安全、交通,代管财政。具体为:武装,安全、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分管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蒲海生  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宣传、文卫。具体为:宣传、意识形态,文教、体育、卫生、科学技术、旅游,新冠疫情防控,融媒体、网络舆情监管、外宣,邮政快递等工作。分管机构: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中小学及幼儿园、卫生院、文广站

周 莎 副镇长 

分工负责民政、民生。具体为:镇村财务、民族宗教、侨务,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共青团,政协,老协、老体协,农(居)保、医保,劳务输出、农民工培训就业等工作。分管机构:民政所、财政所、劳保所、敬老院。

任 容 副镇长 

分工负责农业。具体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村产权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农业政策保险,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利、气象、农机,农产品质量和投入品使用监测,农技,动植物防疫,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分管机构: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畜牧兽防站。 

陈帅伍  副镇长 

分工负责环保、政法。具体为:国土管理及国土空 间规划,环境保护(河长制),林业资源管理及保护,场镇建设及管理,城乡住房建设,地灾防治;国家安全、政法、网格化管理,信访稳定,12345及网络信访平台,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防邪、矫正人口管理,金融、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生态环保办公室、综治办、综合执法

王俊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区域内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宣传、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五大振兴、农村改革、脱贫攻坚、驻村指导等工作;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城乡建设办公室。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纠纷调解、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管理、救灾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镇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审计室。在镇监察室挂牌。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承担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牵头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站及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服务中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站)。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作物种植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服务,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村产权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统计和指导签订合同等;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建设村文化活动室;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工生活服务、子女就学、维权救助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