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尹成平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规定,明确工作主体和职责,严格案件办理流程,牢记法律责任,自觉提升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深刻领悟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宣传贯彻工作列为2023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实事要事,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来抓,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去,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贯彻落实重要精神。牢牢把握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这一主题主线,做到纲举目张;要领会惩防并举原则,加深对政法各单位与有关职能部门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等章节条款的理解;要领会重点焦点内容,准确运用立法原意来阐释回应;要领会明责追责要求,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县扫黑办和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贯彻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工作,利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学深悟透精神实质,把准把牢各项要求。县委政法委要加强督导考评,把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平安南部建设考评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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