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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5月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集中大消毒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净化养殖环境,根据南部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关于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大消毒活动的通知》(南防恢指〔2023〕1号)文件规定,决定于5月18日在全县开展非洲猪瘟防控集中大消毒活动。
本月集中“大消毒”着力突出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及农贸市场、备案车辆、生猪掩埋点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消毒效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建督查组对集中“大消毒”活动开展全方位督查。“大消毒”结束后,由县疫控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环境抽样检测。如环境采样检测呈阳性的,一律停业再消毒,并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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