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拟对川R50045、川R46152逾期6个月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禁止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如对注销有异议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南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货运管理股来电来函反映。地址:南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南部县兴盛街29号),联系电话:0817-5531838。
南部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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