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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03 | 来源:南部县司法局


一、出台背景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1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2017年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中未公布失效、废止和2017年后新制定出台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制定过程

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送清理结果。县司法局收集汇总后与报送单位具体对接,形成《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三、主要内容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有两个部分,分别为正文及附件。

一是正文部分,对制定依据、清理结果、修改要求等进行了说明。

二是附件部分,将继续有效、拟修改、失效和废止四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作为附件予以说明。其中,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2件、拟修改4件、失效5件、废止1件。

四、解读机构

南部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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