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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部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南部县县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31 | 来源:县司法局


南部县人民政府于日前印发了《〈南部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南部县县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工作,现就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重要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省市文件编制了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依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

二、制定依据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川编办发〔2021205),南充市司法局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南司法〔202235号)。

三、主要内容

南部县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478项,其中行政许可250项、行政处罚4387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强制165项、行政确认4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56项、行政奖励110项、其他行政权力213项。

四、落实措施

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按程序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同时,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不得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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