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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975P/2022-000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五灵乡
成文日期
2022-07-22

中共五灵乡委员会 五灵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灵乡党政机关干部日常管理 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2-07-25 | 来源:五灵乡

中共五灵乡委员会 五灵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灵乡党政机关干部日常管理

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各站所室

为深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五灵乡党政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五灵乡委员会  五灵乡人民政府

                    2022722


五灵乡党政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签到。全体干部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8:30之前到党政办完成签到。凡进城办事、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出差等不能签到的,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领导审批报党政办,由党政办备注。党政办必须在上午9点钟准时收取、核实签到表,并每月底汇总,结果运用到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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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干部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向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假条交党政办留存,同时要告知分管领导和站所办负责人,并安排好工作衔接。如因假造成工作衔接不好或延误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请假人负责。先假后请,请“霸王假”一律视为旷工;干部无故缺席视为旷工,旷工者每天扣减绩效工资5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达30天者,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处理。产假、婚假、病假、自费函授学习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假满上班时应主动销假。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党委政府不再批事假,并取消当年年休假。

4.纪委负责监督乡干部的出勤情况,情节严重由纪委或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二、值班值守制度

1.党政办在每周一通知本周值班人员在乡干部微信群内告知干部职工。

2.值班领导和干部按值班表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到岗到位,做好值班签到记录,电话通知,党政网通知,值班卫生,及时汇报并做好来人来访接待,上访事件及时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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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处理,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各方协调工作。

4.各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二十四小时在,一旦擅自离开,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值班期间严禁酗酒、打牌娱乐活动,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实行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自行与其他工作人员协调换班。

7.周末值班签到表由值班领导和值班干部签字,主要领导审核,党政办每月汇总并存档,以此作为结果运用的依据。

8.节假日值班按照排班轮次依次值班,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坐班。

三、学习制度

1.乡干部应该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及政策水平,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学习任务,原则上不应请人代替培训或代替学习。

2.乡干部要主动参加乡举办的各种学习会议及相关主题教育,并做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3.凡在上级检查学习情况不达标,未完成学习任务,并被上级通报的,影响恶劣,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印章管理制度

1.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办保管和使用,部门印章由各站所办负责人保管和使用,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因管理不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凡盖党委政府印章的必须经业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加盖。

3.党政办和各站所办负责人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审查,并做好登记。

4.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办事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并负责领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

、公文管理制度

1.上级来文来电党政办打印交主要领导阅示,阅示后转送相关分管领导安排落实。

2.发文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审签后党政办才予以盖章,并做好文号、内容登记。

3.办公室文印原则上不对外打复印,不对外收费。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实行首问责任制。群众到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办事问到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履行接待、引导、解答或办理等工作职责。相关干部和岗位人员对所问的事项,必须认真解答和办理,不得推诿。

2.工作日所有便民中心入驻人员在便民中心进行业务办理,便民中心在法定工作日内如被上级督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无人值守的,便民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值班期间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由纪委或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3.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持大厅干净整洁。若有违反,造成负面影响,一经查实,由纪委严肃查处。

来人来客接待制度

1.所有因公来人来客接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按规定落实陪客人数。

2.来人来客一律不发烟,用餐不饮酒

3.上级来人来客一律安排在伙食团就餐,并严格实行派餐制度,由党政办一月一结。

、租车制度

1.干部进城开会、办事等一律不报租车费,干部下村一律不报租车费。

2.确需用车,必须先请示乡主要领导,按程序办理,由主要领导开具派车单,半年据实结算一次

、差旅费报销制度

1.干部进城开会,党政网有通知的由党政办打印交本人作为报销附件;部门通过微信、QQ等工作群通知的由本人截图作为报销附件;部门电话通知的复印会议记录作为报销附件。

2.干部进城办事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到党政办填写出差审批单,经主要领导签批同意作为报销附件。

3.实行当天或次日报销制,所有报销单据必须事由、签字完整,否则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1.达到政府采购条件的,由党政办联合财政所向上级部门申报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严格按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采购合同由申请部门分管领导或政府主要领导签署。

2.未达到政府采购条件的由党政办汇总一次各部门的需求,并结合库存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集中采购。

3.党政办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账,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4.报销规定及程序。党政办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费用由党政办统一报账。报账时,需附有正式发票和经审批的采购计划或申请报告,其他部门严禁自行采购。

十一、用工制度

1.用工实行承包审批制度。经办人现场核实用工情况,根据工作量的大小,提出用工总价,报分管领导核实。

2.分管领导核实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填写用工审批单,年终用工人凭用工审批单开具税务发票在财政所报销。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相关规章制度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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