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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61747/2019-011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3-29

南部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 来源:依法治县

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原省安全监管局结合安监执法工作实际,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裁量权作了相对具体的细化、规范,制定了《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17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现就我局进一步推进落实该《标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深刻领会、认真学习《标准》


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标准》,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标准》,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 扩大影响、广泛宣传《标准》


要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推送平台等媒体,宣传《标准》。通过宣传活动,力争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都能知晓《标准》的要点,有步骤的推进新《标准》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 讲求实效、扎实贯彻《标准》


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在日常的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把握好自由裁量尺度,将注意力集中在落实上。要注意收集贯彻执行《标准》过程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并及时反馈至省、市相关处、科室。


 


附件: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


 


 


南部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


 


点这里下载: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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