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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10087672656/2022-000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南部县万年镇
成文日期
2022-05-30

万年镇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5-30 | 来源:万年镇

中共万年镇委员会 万年镇人民政府

于印发《万年镇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的


各村(社区)、驻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镇级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万年镇综合应急预案(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万年镇委员会 万年镇人民政府

2022318


万年镇综合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全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建共治共享“平安万年”,构建和谐美好社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万年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年镇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4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规范,快速反应;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全民参与。

2基本情况

2.1社会安全基本情况

万年镇,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地处南部县西北方,东与阆中市柏垭镇接壤,南与大桥镇相连,西与升钟镇毗邻,北与阆中市隔西河相望,距南部县城21公里,区域总面积48.28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初,万年镇户籍人口为24003人。

2.2自然地理水文基本情况

万年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偏少;春旱,干旱少雨;夏热,雨量集中;秋短,绵雨显著;冬干,气候温暖;多年平均气温16.8℃;无霜期年平均28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354.9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000毫米。万年镇有西河流经镇内;兴隆河小溪流经境内。

2.3村镇经济建设基本情况

交通便捷、环境优美、产业兴旺、人民安居乐业。截至目前,全镇共建成晚熟柑橘产业园共计25000余亩。栽植春见、耙耙柑、不知火、爱媛38、大雅等优质晚熟柑橘,并种粮油大豆8000亩。

近年来,万年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省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155发展战略”,打造成渝双城经济圈次极核,县委“亲水南部”建设、争当“三个排头兵”,打造成渝双城经济圈次极核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发扬四拼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在基层党的建设、脱贫攻坚、城乡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工作得到省、市、县的充分肯定。

2017万年镇被市委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乡镇”,2018年、2019年县委组织工作现场会多次在万年镇召开,连续多年被县委评为目标考核一等奖,万年镇被市委表彰为2019年度“三场攻坚战、三场突围战”先进乡镇,县委表彰为2019年度“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万年镇碾盘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天波村被评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现正全力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贡献万年力量。

2.4农业基本情况

农业发展是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提质提速的现实路径。全镇共建成晚熟柑橘产业园共计25000余亩。栽植春见、耙耙柑、不知火、爱媛38、大雅等优质晚熟柑橘2022年全镇发展粮油大豆8000

2.5道路基本情况

辖区内已经全面实现村村通公路,农村客运已覆盖所有村(社区),拥有发往南部、南充、成都、重庆等地的直达班车。

2.6公共卫生基本情况

辖区内有万年卫生院、雄狮卫生院2家医疗机构,10个村(社区)医疗卫生室。其中万年卫生院共有医生9名,护士3名,床位10张。雄狮医院共有医生8名,护士3名,床位10张。主要医疗设备有:心电仪、B超机、血液分析仪。能接诊急诊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等相关疾病。

3事件分类及分级

3.1事件分类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山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工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较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较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较大规模的群体事件等。

3.2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万年镇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等级以下的突发事件由本镇人民政府负责应对,一般及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由本镇人民政府先期指挥处置。涉及跨镇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

3.3响应分级

根据万年镇的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我镇作为基层政府对所有突发事件都应当立即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初判情况、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情况,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同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可建议县应急委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万年镇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置详见附件1分类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体系

本镇应急预案按照综合应急预案(含分类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指导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组织指挥体系

5.1应急指挥部

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成立万年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统筹制定全镇应急管理政策措施,

综合协调应急管理事项,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全局性风险,研究解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等重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各类突发事件。

长:何春花(党委书记)

执行副组长:赵志明(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范明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刘歆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龙华(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李春鹏(宣传委员、副镇长)

强(统战委员、副镇长)

余秋寒(副镇长)

哲(副镇长)

员:杨 胜(安办主任)

陈 敏(党政办主任)

蒲宗东(乡镇振兴办主任)

邓刚锡(财政所出纳)

邢贤明(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

杜 淼(生态办主任、林业干部)

凡 明(便民中心主任

刘旭猛(民政所长)

邓开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毛宏江(综治办主任、执法办副主任

李正斌(执法办副主任)

李鹏飞(农村道路交管站站长)

蒲树霞(万年卫生院院长)

李明华(兽防站站长)

(大桥派出所所长)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陈小刚(万年小学校长)

李 明(雄狮小学校长)

高 强(大桥村建管理站站长)

王 雄(万年天然气管理站站长)

张 维(雄狮天然气管理站站长)

杜延高(万年供电所负责人)

李光永(雄狮供电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杨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正斌、毛宏江、唐成兵、樊晓蓉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落实镇应急指挥部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镇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调查、分析、研究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研究拟订应急管理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镇应急指挥部领导开展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应急指挥部领导交办事项。

5.2现场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工作需要,镇应急指挥部设置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组、抢险救援处置组、监测预报及查灾核灾组、治安交通组、转移安置及救灾救助组、医疗卫生组等工作组,视事件种类、规模和应对实际灵活设置相关编组。

5.3工作组

1)综合组

长:何春花

长:赵志明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党建办、财政所

能:协调和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快速采购和运送渠道。协调公共关系,提供法律支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后勤保障。收集、跟踪新闻媒体、网络、社会公众等各方面舆情信息;负责新闻稿、公告、信息发布材料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与媒体、公众及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告知;分析事故处置的法律责任,提供法律支持;确保现场实时记录(录音、录像)及时录制和保存;确保应急通讯、信息网络的畅通;负责应急指挥部应急过程中的交通、食宿、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2)抢险救援处置组

长:张龙华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民兵应急队、

城镇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由行业领域专家及其相关人员协助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为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提供咨询。由突发事件主责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会商研判;统一协调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引导、组织社会救援力量有序投入处置;研究拟订具体处置方案,经现场指挥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3)治安交通组

:余秋寒

长:杨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应急办、各村(社区)

能:由应急办出所牵头,会同交通、交警部门、派出所和事故灾难单位负责人负责做好现场管控和交通疏导工作;派出所负责对现场进行管制,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对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嫌疑人进行控制隔离;交警中队负责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协调现场交通保障,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协调做好公共交通运(输)营路线改线、运力调整等工作。

4)监测预报及查灾核灾组

长:

长:李正斌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中心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负责对灾情的调查和监测,联系各村社、联络点的负责人,上报汇总和核实各项灾情,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5)转移安置及救灾救助组

长:刘歆玥

牵头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农民工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能:负责组织受影响群众的转移安置,保障受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组织接受捐赠、援助事务;根据需要发放救灾生活物资。

6)医疗卫生组

长:李春鹏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万年卫生院、雄狮卫生医院、各村(居)民委员

能:由万年卫生院牵头组成,负责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现场医疗保障及应急心理援助等工作;统一汇总向综合组上报伤亡人员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单位、部门是处置本区域、范围内灾害和事件的直接责任主体。发生灾害或事件后,有关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并迅速组织力量、装备,按照相关预案、职责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现场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镇应急指挥部。

5.4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公众

村(社区)及各企业是基层治理、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也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重要单元;社会组织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力量,包括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民间应急救援队伍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社会基础,应积极发挥其安全隐患排查与消除和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信息报告、自救互援等作用。

6运行机制

本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运行流程包括预防、监测与预警、信息报送、发布与通报、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恢复与重建等环节。

6.1预防

6.1.1风险防范与基层治理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土地、人口、资源、环境、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等因素,防范化解突发事件风险,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必需的基础设施、物资设备和人力资源,实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同步实施,努力提高我镇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城镇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重要防护单位、公共服务场所、居住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应急避难场所等应当科学选址、优化布局,增强防灾抗灾能力。运营与维护单位应建立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部门要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健全公共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协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镇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危害,提高应对能力。

各村(社区)、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职责范围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有关单位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各村(社区)、部门要通过深化和创新协商共治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我镇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及时调处化解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区域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应制订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交通运营、公共场所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制订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测、维护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6.1.2预案制订与修编

各部门、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按职责做好突发事件日常预防工作,根据本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使应急管理工作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补充、修订、完善各类各级预案并按规定审定、备案。

6.1.3重大活动的预防措施

在国家、省、市、县、镇重大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公共安全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和隐患,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重大活动的承办或协办部门(单位)、重点部门(单位)、重点岗位要保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隐患。

6.2监测与预警

6.2.1监测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牵头部门负责响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地震、地质灾害、水污染、暴雨、洪涝、干旱、森林火灾、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销售和储运、排污单位、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6.2.2预警等级

由上级部门发出的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我镇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执行预警行动。对其他可能造成事故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提醒或警示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提醒。

6.2.3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主体为镇政府。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应依托互联网、电视、社会治理平台、显示屏、多媒体平台和移动通信网络,向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可能遭受突发事件影响的用户进行预警信息发布,提供应对指南。预警信息范围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可以预警、可以公开发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信息。

6.2.4预警响应

发布预警信息后,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及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镇应急指挥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3)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4)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尤其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生采取优先或针对性强的措施;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及次生衍生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有关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9)向辖区内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

6.2.5预警调整与解除

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报的政府有关部门宣布解除警报,镇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6.3信息报送、发布与通报

信息报送、发布与通报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应急处置的全流程。

6.3.1信息收集与报送

各村(社区)应急管理员、灾害信息员、各类监测员、网格员、企业安全员等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搜集,发现灾害事故(险情)后,要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值班室(电话:0817-5762003)报告。同时要公布镇应急值班电话,鼓励辖区群众及时上报各类灾害事故(险情)信息。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如实向上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或可能发展为一般及以上的突发事件,或发生在敏感时段、含敏感因素的突发事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在10分钟内上报镇应急指挥部;同时要按照信息报告要求,10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书面报告至县应急委办公室及县有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续报工作。

6.3.2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

凡新闻报道和上报发布的信息需经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并由镇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上报发布。扩大应急事件由镇有关部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未经批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6.4先期处置

事发或受影响村(社区)、单位要立即组织本村(社区)、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事发地村(社区)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镇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镇党委、政府就近组织应急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

6.5应急响应

6.5.1应急响应启动

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9人以上轻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或者突发事件需全镇之力处置还需请求上级部门协助的事件报请县应急委员会,由县级有关指挥部或有关机构按照有关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者9人以下轻伤,或者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由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县应急委会。

6.5.2基本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及其工作组要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视情采取下列措施:

1)指挥协调。参与事件处置的应急工作部门,在镇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迅速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应急联动机构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

2)人员救护。组织营救、救治受伤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启动心理干预,提供生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等保障公众生活措施;

3)现场管控。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决定采取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等措施;

4)事态评估。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

评估,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等;

5)监控防范。加强现场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事件发生,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6)控制危险源(点)。组织力量全面查清事件危险源(点)情况,采取封堵、加固、拆除、消除危险源(点)等措施,降低风险隐患,迅速排除险情;

7)抢修救援。加强抢险抢修工作,尽快恢复受损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8)舆论引导。积极与县委宣传部门沟通对接,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导向作用,运用新媒体等平台的交流功能和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功能,做好分众化、对象化传播,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正确信息及其影响,做好舆论引导;

9)资源保障。调集和配置本区域应急储备物资和其他资源,协调发放援助资源,必要时,依法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设施。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政府机关、学校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6.5.3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结束后,镇现场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建议,由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县应急委或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县应急委或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决定。

6.6恢复与重建

6.6.1善后处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员、技术、物资装备和资金等支持并负责具体实施。

1)人员安置。相关部门和所在村(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受损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在短期内迅速恢复灾民的基本生活支持系统,组织做好灾后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2)收集清理、处理污染物。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卫生消毒、疫情监测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清理清除污染物工作,必要时请求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3)恢复重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制订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向县政府报告;及时组织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修复被破坏的基础设施。

4)补偿。相关部门要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6.6.2社会救助

镇级层面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救助,鼓励和支持公众、社会组织间的自救互助,逐步提高社会救济救助的比重。

按照规定公布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受援区域和接受捐赠机构,提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恢复重建工作捐赠资金和物资。

6.6.3保险

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情况;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和督促有关保险公司赶赴现场提供定损理赔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在应急工作中因公伤亡人员足额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6.6.4心理干预

高度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及时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减少、消除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必要时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采取心理干预,防止出现灾后群体性心理危机。

6.6.5调查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镇政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评估工作,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应予以配合。对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现场处置能力、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7分类处置方案(见附件)

8应急保障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8.1应急场所保障

全镇设定应急避难场所2个,即万年莲花广场、雄狮大院;集中安置点2个,即万年莲花广场、雄狮大院;医疗卫生小组2个,即万年中心卫生院、雄狮中心医院。紧急避险点主要分布在公园、广场、学校操场及周边空地。各村(社区)自行设定避难场所、集中安置点。

8.2物资保障

应急物资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综合执法办公室配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采购,并加强管理,防止被盗、挪用、失效、遗失,如有遗失和损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快速采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维修保养及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各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如车辆、长梯、消防器材、临时包扎所需药品等)必须齐全合格有效,并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救灾物资日常储备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点设1个镇级应急物资储备站,10个村级应急物资储备点,主要储备物资有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综合保障、个人防护等四类应急物资。发生灾害事故后储备物资不足时,由转移安置及救灾救助组拟定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临时采购,由治安交通组分运到灾区,由村(社区)负责人签领。也可由镇应急指挥部商议后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调拨救灾物资。

8.3通讯保障

充分利用社会通讯网络,确保救灾工作通讯畅通,确保灾情信息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必要时及时与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联系做好通讯工作的抢通与恢复工作。在灾情发生后,通信、交通工具、抢险救灾装备首先保障现场指挥组、综合组、抢险救援处置组及其他重点工作组的调用,由综合组统一安排。

8.4应急队伍保障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时,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调度镇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启动预案,各村(社区)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做出应急联动响应。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8.5交通运输保障

对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交通畅通。必要时征用社会车辆参与应急处置,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持。

8.6医疗卫生保障

由辖区卫生院制定卫生防疫方案,组织好药品、药剂、器材的调运,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菌工作,确保无疫病发生。医疗条件不足时,即时向上级医院请求协助。

8.7治安保障

大桥派出所牵头,及时组织疏散、搜救群众,加强险区灾区现场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维护,以及重要场所、物资、重点人群的安全保卫工作。

8.8社会动员保障

救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救灾的责任。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救灾工作的义务。在应急响应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全力投入救灾工作。

8.9法制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应急法规要求,立和完善应急会商,抢险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救灾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等工作制度。

9监督管理

9.1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微信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救灾意识和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9.2培训

镇应急指挥部加强对抢险救灾人员的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9.3演练

镇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村(社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现场处置工作演练。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总结经验教训。

9.4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各应急工作部门和村(社区)进行监督检查。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附则

本预案实行常规评估和非常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常规评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非常规评估。

本预案实施动态修订机制,随着镇应急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评估结论,及时修订。

本预案经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后上报县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后发布。本预案解释权归南部县万年镇政府。本预案与《南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附件1分类处置方案


万年镇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通过西河沿途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水位监测获取水位信息;通过在各水库建立安全员监测制度,设置预警水位等方式获得有关信息;通过各村(社区)应急管理员和灾害信息员汇报获得山洪和地质灾害信息,由镇水利员敬永国建立镇防汛监测人员微信群,及时将各种监测情况报送至镇政府,实时掌握水情、雨情情况。

(二)预警

1.洪水预警

发生强降雨,主要行洪河道、水库出现涨水时,由各村监测人员时进监测水位变化趋势,并通过镇应急办发布预警信息。当西河周围到警戒水位并预报继续上涨时,或小型水库接近设计水位(或达到警戒水位)并预报继续上涨时,各村(社区)应急管理员和灾害信息员应及时上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公室应提前做好汛期部署,组织指导有关方面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准备。

2.山洪灾害预警

根据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结合本镇特点及时主动采取预防、预警和避险措施,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具体预警级别按照《南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执行。

暴雨山洪预警指标

预警区域

预警等级

预警雨量(单位:毫米)

1小时

3小时

6小时

24小时

南部县其他地区

黄色预警

40

50

70

90

橙色预警

50

70

90

100

红色预警

70

100

130

180

二、信息报告

各村(社区)应急管理员、灾害信息员发现可能导致洪涝灾害的情况时必须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镇应急办收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核实,并即时报告镇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经镇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按信息规定及时上报。

三、应急响应

当市、县应急委及相关部门发布蓝色及以上等级预警信息后,镇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响应,镇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小组应在指挥部的安排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四、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及时会商,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准备。各工作小组和镇应急队及村(居)应急分队按照职责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处于应急状态,组织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工作,镇内地质灾害及山洪监测人员立即开民雨前排查,加强分析研判,巡查检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各村(社区)、水库监测员应及时向镇应急办预报监测信息。镇应急指挥部应统筹各方应急力量,镇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应做好防汛准备。镇应急指挥部依据预警情况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转移安置

对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洪涝灾害的地方,应每年汛期前制定安置转移方案,以镇、村(社区)、组、户为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人,自主转移广场安置,必要时对拒不撤离转移者,强制执行转移。洪水消退后要立即组织群众重返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对家园严重冲毁,靠自身力量难以重建的群众,政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帮助,使受灾群众感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

(二)提供应急保障

镇应急指挥部应安排部署防汛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调度、水量调配、救援力量预置、转移避险、巡堤查险、物资调拨和险情处置等工作。

镇防汛抢险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主,由镇武装部长带队,以村为单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汛抢险队伍以干部、职工为主,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部抢险队伍要建立人员编组名册,确定责任人、责任地段,召集方式和联系手段,报镇防汛指挥部和武装部备案。

灾民生活保障。转移安置及救灾救助组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交通、通信保障。治安交通组要通过维护和加固等措施抢修道路,保证灾区交通畅通。同时,综合组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车辆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抢险救灾保障。综合组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抢险救援处置组和预备役民兵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和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医疗保障。医疗卫生组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社会治安保障。治安交通组要根据需要,协助各村(社区)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三)灾情报告和统计

各村(社区)、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中午12时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情,无灾报平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灾情稳定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翔实。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核对灾情数据。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死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死亡人员花名册。

(四)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

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捐助活动,广泛募集紧急救援和救济灾民所需资金和物资。

(五)预防次生灾害

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卫生院要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同时,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应急结束

当大范围降雨结束,整体汛情平稳,预报未来1周无较大降雨过程,由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结束应急响应。


万年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各村(社区)森林护林员及应急管理员,定时进行瞭望监测,禁止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特别是在冬、春祭祀时间段,应重点防控。发现初期火灾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必要时请求县气象部门提供火场天气实况和高火险预报。

(二)预警

根据市、县森林灭火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开展相应的预警准备工作。当发布涉及本镇森林防火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应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火情遥感监测和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二、信息报告

按照“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的要求,镇应急管理办应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各村(社区)应急管理员、护林员、灾害信息员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镇应急办收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核实,并即时报告镇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经镇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按森林火情信息规定及时上报。

三、处置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态势,应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村(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镇应急救援队伍和村(社区)应急处置小组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若火势不能控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和县应急委办公室申请增援。在火灾初期,各村(社区)和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森林火灾扑救是相对专业的应急救援,在火灾萌芽阶段可由村(社区)、单位组织,就近快速的扑灭初期森林火灾。当火灾扩大后,应在镇及镇以上的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进行扑救工作。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2)转移安置人员:当森林火灾威胁到民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时,应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3)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5)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四、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镇现场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建议,由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县应急委或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县应急委或有关专项指挥部决定。


万年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监测与预警

镇应急管理办密切关注市、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的震情发展趋势,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震情信息,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余震防范。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划分,地震灾害事件的预警相应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4个级别。

二、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以下地震后,各村(社区)在10分钟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镇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的10分钟内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及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初情)。随后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镇应急指挥部每日8时之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及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如遇突发灾情随时上报。

三、处置措施

(一)先期处置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迅速收集震中区和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地区的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应急处置

1镇应急指挥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上报和续报有关情况。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小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尽快统计人员伤亡及其救治情况,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

4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保障救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5迅速恢复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

6采取措施预防次生灾害。

7加强全镇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8评估和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人员救治、灾民安置、稳定社会、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当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镇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万年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利用市、县两级已建成的气象、水利、地质等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各村(社区)、组应积极收集辖区的地灾资料并报镇应急办统一整理备案。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拟订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辖区内主要灾害点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分管地质灾害的领导和人员及各村(社区)、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巡查排查和防范,村建中心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巡查排查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镇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出现预警后镇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涉灾的单位和群众手中。


()预警

预警级别按照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级由强到弱依次为:Ⅰ级、∏级、Ⅲ级、IV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很高、高、较高和有一定风险,分别对应地质灾害红色、橙色、黄色与蓝色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地质灾害预警主要由市、县地质灾害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镇应急指挥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布。

上级部门发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时。镇政府应按照相应预警响应级别启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采取相应防灾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

二、信息报告

按照南部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要求报送地质灾害情况。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对象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辖区发生地质灾害后,各村(社区)在10分钟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镇应急指挥部在灾害发生后的10分钟内向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及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初情)。随后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镇应急指挥部每日9时之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如遇突发灾情随时上报。

三、处置措施

1成立现场指挥部,镇主要负责人亲赴一线,综合分析和处理灾害的所有信息。

2密切关注降雨预报、降雨实况和预警情况。

3按照上级部门的组织开展调度工作。

4镇政府实行带班领导在岗值班,各级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在位;按照预警级别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保持在位。

5治安交通组采取措施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组织加强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主动预防避让措施,按照“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原则,及时撤离转移受威胁人员。

6监测预报及查灾核灾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重点对房前屋后、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加强巡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和巡查工作。做好地质灾害主动预防避让等应急防范工作。

7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按照上级部门或镇政府的分析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规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8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及时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各工作小组根据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

9必要时可提请县应急委派驻工作组指导应急工作,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或次生灾害。

四、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或镇应急指挥部研判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批准,县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万年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预警与监测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具体可分为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过分析监测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可根据气象(大雾天气)、交通、自然资源、应急、地震等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及相关业务警种发布可能引发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生产生活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预警级别按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分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响应可根据上级部门布置执行。

二、信息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伏虎交警四中队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向医院求救。伏虎交警四中队和医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县相关部门和镇应急办报告。

镇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向县应急委办公室、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局报告。

三、处置措施

1镇应急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到达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就位并有序展开工作。

2医疗卫生组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3交通治安组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应急救援车辆的通行。配合交警部门严格保护现场。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其他小组配合公安、交警、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进行人员疏导、现场控制、物料转运等相关工作。

5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及其他善后工作。

四、应急结束

突发道路交通事件路段通行条件保障或有序控制;交通伤亡事故在交警部门处理完事故后,人员得到救治,道路得到疏通,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宣布应急结束。


万年镇镇、村(社区)消防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一、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各村(社区)、单位安全管理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点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点台账,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

(二)预警

镇应急办接到火灾信息后,第一时间进行研判,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预警信息发布按6.2监测与预警执行。

二、信息报告

按照“有火必报、边扑边报”的要求,镇应急管理办应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火灾信息。各村(社区)应急管理员、灾害信息员、森林护林员发现火灾必须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镇应急办收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核实,并即时报告镇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经镇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并按火情信息规定及时上报。

三、处置措施

(一)初期火灾的扑救。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人员参加灭火救援。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人员听到呼叫声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人员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人员报警、增援;距起火点近的人员负责利用水、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人员向企业消控室和消防机构报警,在户外的情景下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及时求救;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人员立即引导其他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

(二)镇消防应急处置措施。镇应急办接到报警后,确认火警后,报告镇应急指挥部启动镇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同时立即通知镇抢险救援处置组,有关村(社区)、单位应急处置小组向起火部位集结,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人员应听从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如下救援工作:

1负责疏散的抢险救援处置组人员应首先疏散被火灾围困的人员,然后再疏散火场周围的物资。疏散出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抢险救援组应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护。疏散引导组人员应逐层(逐个房间)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2负责灭火职能的抢险救援处置组人员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水池、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发现有人员被火灾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治安交通组负责疏导前往火场的道路,保证应急消防队车队达到的通畅。同时维持火场附近的治安持续,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4医疗卫生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必要时可在火灾现场进行现场抢救。

(三)扩大响应措施。当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指挥权移交给现场的消防应急指挥部。镇应急指挥部服从其组织指挥。

四、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镇现场应急指挥部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建议,由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县应急委或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县应急委或县级有关专项指挥部决定。


万年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预测与预警

(一)监测

辖区企业根据危险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设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具备事故隐患的监测、数据传输、报警功能,健全危险源数据库并及时进行分析预测。

(二)预警

辖区企业应依据企业重大隐患和生产安全风险辨识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镇应急办,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第一时间通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根据情况做出预警、人员转移与疏散等措施。

二、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和镇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时限不超过10分钟。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处置措施

1镇应急指挥部抢险救援处置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组及时调度有关情况,为指挥部提供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

2镇应急指挥部制定救援实施方案,下达救援指令,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3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派驻工作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4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5事故单位负责人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在切实保障救援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6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7治安交通组要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四、应急结束

一般事故等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完毕,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镇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状态解除。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事故等级的应急结束由负责响应的上级指挥部按程序执行。


万年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镇政府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卫生院、从医个体户、食品监管所、畜牧站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必要时开展区域内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二)预警

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辖区实际情况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30分钟内向镇应急办公室和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按南部县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要求执行。

三、处置措施

(一)疫情类公共卫生事件

1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可以在本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4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5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指定的机构移交;

6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7医疗机构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二)食物中毒类公共卫生事件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并向120急救中心呼救,讲清中毒人员症状、持续时间、人数、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2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钝物刺激中毒者的咽弓及咽喉壁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液体为止;

3对可疑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呕吐物、排泄物送到医院做毒物分析;

4对于催吐无效或神志不清者可让其喝牛奶或蛋清等润滑剂来洗胃,结合毒物而防止毒物的吸收并保护胃膜;

5用硫酸镁15-30g加水200ml来给中毒者导泻;

6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疫情,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封存事故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破坏事故现场,获取中毒食物化验样品,供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四、应急结束

对于疫情类公共卫生事件由应急响应发出单位发出应急结束,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出应急结束。对于食物中毒类公共卫生事件,中毒人员得到有效救治,中毒原因已经查明,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控制,由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结束。

万年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监测与预警

社会安全事件所在地的公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一旦掌握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征兆的情况,迅速通过110119120122等特服电话报告。同时向镇应急值班室报告。镇应急值班室通过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公布报警电话、完善监测网络等途径,做好与辖区派出所的沟通工作,及时接收和收集辖区内外有关报警信息。

二、信息报告

镇应急值班室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县公安分局、县委政法委报告。按照10分钟电话报告,30分钟书面报告的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同时要做到真实、规范。恐怖事件、群体性堵塞主要干道等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

各村(社区)应及时关注辖区内有关矛头,辖区派出所将掌握的有关社会安全事件在不涉密情况下加强与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的沟通。

三、处置措施

1接到报警或掌握到情况的单位或个人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镇应急指挥部领导和当天的值班领导;部门尤其是派出所、交警中队、综治办、社会事务中心等单位应加强值班备勤,派出所巡逻警力要到位,严密掌握事态发展动向。

2镇派出所值班民警和辅警力量全部到位待命,并派出足够的力量迅速到现场做好先期控制和调查取证工作,教育疏导群众,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随时向镇应急值班室报告现场情况。

3镇应急指挥部领导应严密掌握动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下达处置指令。有关村(社区)三委干部及各工作小组的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4各事件所属职能部门要迅速介入调查,掌握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交警中队派出警力做好现场附近交通控制和疏导工作;镇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要到现场掌握情况,对重要交通道路实行控制,并视情况作出处置指令。

5各工作小组应依职责展开工作:交警部门做好交通要道的控制工作;消防部门准备消防水车供紧急驱散使用;对阻断交通、冲击要害部位的,经劝阻无效可强行驱散,迅速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判断,适时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其发布权限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处置权限执行。


附件2万年镇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一)万年镇抢险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表

设备


物资

品名及型号(参数)

数量及规格

用途

救生衣

8

防汛抗洪

救生圈

2

防汛抗洪

雨衣(防水服)

2

防汛抗洪

救生绳

1

防汛抗洪

打火扫把

10

森林灭火

灭火器

50

森林灭火

消防水桶

4

森林灭火

灭火水枪

5

森林灭火

消防锹

13

森林灭火

消防斧头

2

森林灭火

防暴头盔

12

反恐维稳

防暴盾牌

16

反恐维稳

强光灯

2

反恐维稳

警戒带

4

指挥器材

扩音器

1

指挥器材

应急灯

2

指挥器材

……




(三)县级部门前置应急力量

(一)安全类

 (二)森林防灭火类

(三)洪涝灾害类

(四)危险化学品类

(五)交通安全类


万年镇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值班室应急值守由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组成。

带班领导由党委书、镇长等主要领导轮流担任,值班领导由副科级及以上领导担任,值班人员由在编一般干部轮流担任。

二、应急值守实行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值守人员应坚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提前离岗、自行调班顶班或不请假外出等,确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须事先书面申请,经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调整离位,并提前安排好调班事宜。带班领导应保持电话畅通,不得擅自离开本于政区域。

三、严格执行应急值守记录制度。值守人员应将值守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清楚、明晰地记载在值班记录簿上。若遇紧急情况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应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送;较态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值守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可以以书面记录或口头传达,书面记录需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五、按时报送值班安排。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每日应急值班安排。镇应急值班安排分别报送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应急办值班室。应急值班安排变动情况,应在值班业务发生前3小时按规定及时报告。

六、值班室应配备工作需要的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七、应急值守人员应熟练使用并保管维护好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信息传递畅通。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严禁明密混用。

八、加强对应急值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技能。

九、确定相对固定的值班场所,统一值班电话,为应急值守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保障。应急值班室须配备计算机、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十、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值班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按照区总值班室通知应提前3个工作日上报我镇值班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实行“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制度。每日下午430分前,向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电子)报告值班情况。法定节假日期间,根据县政府总值班室工作需要书面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万年镇应急值守工作人员职责


一、承担镇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每日24急值守班制度。承担镇应急管理综合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二、及时接集收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及时及时接收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信息并微好分转;及时按照程序向有关领导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协助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三、负责传达镇党、政府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办理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同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办报告戦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四、接听县政府值班电话、区应急局值班电话和市长热线转接电话,并进行分办和跟踪反馈。

五、建立值班信息网终制度。掌握镇政府当日带班领导的主要活动、去向、联系方式;掌握各村(社区)值班电话;掌握区相关部门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和热线电话;承担节假日、休息日和正常跟踪下班后的值班工作。

六、指导各村(社区)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各村(社区)的值班工作、信息报送和办理情况。

七、负责各村(社区)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八、承办本级和上级政府、部门安排的其他交办事项。

附件7


南部县万年镇突发 事件信息报告流程



万年镇党政办公室      20223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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