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伏虎镇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 通 知
伏府发〔2022〕53号
伏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伏虎镇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驻镇各机关单位:
《伏虎镇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伏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伏虎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
伏虎镇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防范非煤矿山安全事故风险,增强应对事故灾难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危险因素分析
1.高处坠落风险
高处坠落是指在相对于地面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触电风险
在各种电气设备、控制柜、移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环节和场所均存在直接和间接触电的危险。
3.机械伤害风险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物体打击风险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物体打击伤害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①铲装作业过程中,铲装设备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铲装作业时铲斗经过自卸汽车驾驶室,矿岩掉落;在边坡、挖掘半径内坐卧、停留;②料场未圈定危险范围,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不明显,人员进入危险区;③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穿戴不齐等;
5.火灾风险
施工机械使用的油品具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挖掘机、装载机、汽车等移动设备因违规操作、缺乏消防灭火设施等有发生火灾的可能。
6.车辆运输伤害风险
场内运输、装载设备有故障、操作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
二、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总指挥由镇长赵玲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马小红、阮松平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国土所、派出所、交警队、卫生院、安办等部门组成。
(二)指挥部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汇报事故及救援工作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领导小组协调,并说明需要增援的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2、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参与一般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2)派出所: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
(3)国土所: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的建设,参与事故调查、救援,加强对事故矿山的整治工作,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矿山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的地质灾害的抢险资料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4)卫生院:卫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职业中毒人员的职业诊断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提供镇级应急救援演练经费保障。
3、事故发生地村职责
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现场施救、现场警戒、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单位职责
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资料,提供救援设备和工具。
三、预警机制
相关村(社区)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要及时报告镇安办。镇安办要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事态严重的,应及时上报镇政府的分管领导,并由镇政府办公室通报镇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现场紧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根据非煤矿山的危害程序,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2、当地行政村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3、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政府或上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4、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政府或上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或将伤员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5、当地行政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非煤矿山周围和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开辟抢险救灾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运输的畅通无阻,保障供电及通讯畅通。
6、根据抢险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若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7、在非煤矿山事故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或没有办法实施救援,或没有继续救援的价值等情况时,经过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再论证,提出中止救援的意见,报镇政府做出决定。
五、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根据非煤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
六、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2、清点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
3、总结报告。
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应在应急响应结束10天内,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镇人民政府和镇安办。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报后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救援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抢险工作的经验、教训及建议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