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国、省干道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公路和水路客货运输市场准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准入、路产路权、渔船检验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承担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和船员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和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和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的监管;负责码头规划和使用管理工作。承担重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协同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全县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国家及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地方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负责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的县委、县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向泽全党委书记、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主持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梁正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统一战线、信访维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交通建设行业管理,交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织实施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及成果推广(由刘东飞同志协助分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嘉陵江三桥、升钟湖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分管信访室工程建设管理股、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站联系指导海事处、航道段。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陈久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编报立项及资金争取下达交通建设和养护计划、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审核、项目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行业统计和经济普查(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工作、政法综治(反恐、扫黄、打非及涉法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河长制)等工作(由赵振华同志协助分管规划统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负责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招投标、交通建设项目融债券资金申报)、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对接物流中心建设工作负责G75广南高速新增南部互通及连接线、汉巴南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分管规划统计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联系指导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杨伟党委委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负责交通领域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执法管理;负责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负责高速公路运营和长江禁渔有关工作;负责万年镇至定升公路口段改建工程建设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博武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交通行业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长制)、抢通保通、灾害处置、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桥梁建设监管指导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交通先行样板县创建、“交通强县”试点创建、负责嘉陵江盘龙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阆营高速建设协调工作。分管公路管理乡村振兴办),联系指导公路一局、公路二局。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蔡欣成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履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职责。

付晓庆 党委委员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国家安全(网信安全)、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会、老龄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工青妇群团和残联工作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及城市管理工作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分管人秘股(党建办、宣教股负责分管领域环境保护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新建安全总监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管理、交通战备、林长制、协调铁路客货运输、双拥工作等工作;负责“金通工程”、“交邮通融合”建设工作;对接邮政管理工作。负责S304升钟镇至大坪镇段改建工程建设分管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办)、交通战备股(铁路运输协调办),联系指导运管局。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指导行业队伍建设、党建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负责行政执法、运输市场、机动车维修与租赁、驾校、渔船检验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重点公路、水路和干线路网运行监测。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及本单位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工作。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督促路产路权监督管理。指导物流市场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统计股。负责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及申报、下达交通建设和养护计划;负责农村公路立项工作;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和地方交通规划审核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四)工程建设管理股。负责监督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进度、造价、计量、合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承担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核和交付、竣工验收。组织实施重大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和科技信息交流、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监督指导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公路管理股。负责实施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相关政策,拟订实施全县公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监督管理公路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负责交通行业扶贫工作。承担公路施工、竣工验收等资料归档工作;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大中修、桥梁维修整治、安保设施、抢通保通和灾害处置等工作。指导国省干线养护工作。

(七)交通战备股(铁路运输协调办公室)。执行交通战备法规,负责起草全县交通战备有关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县内国防交通建设提出建议;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负责保护全县保护通信线路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畅通保障任务。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指导、检查、监督全县交通、通讯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协调铁路客货运输工作。

(八)财务股。负责拟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财务预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管理、筹集、监督和外汇、信贷、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各单位财务预决算、收支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