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部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及互联网法庭等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南部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及互联网法庭等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部县人民法院: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下达业务用房及互联网法庭等改造项目予以立项的函》及《实施方案》和相关资料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有效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的建设,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全面提升南部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经研究,同意实施南部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及互联网法庭等改造项目。
一、项目业主:南部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南部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及互联网法庭等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9-511321-04-01-795786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审判综合大楼部分业务用房400平方米、调解室30平方米,打造互联网法庭60平方米,改造审判区部分附属设施等。维修改造南隆法庭审判庭及调解中心600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58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性资金。
六、建设地点:南部县金葫路196号。
七、建设工期:30天。
八、实施单位产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希即抓紧筹建,有关工程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中严格遵守市政府南府发〔2013〕3号及县政府南府发〔2021〕6号文件规定,严禁超计划和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筹措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需要;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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